委托方:澳大利亞××公司目標企業:大連××用品有限公司
背景:
澳大利亞××公司是大連××用品有限公司的供應商。2003年,大連××用品有限公司突然增加了進貨金額,同時出現回款不及時的現象。澳大利亞××公司2003年10月委托華夏信用進行信用調查。調查:
我司通過正面方式聯系大連××用品有限公司,了解到企業仍然在開展業務,但拒絕接受華夏信用的調查。而且大連××用品有限公司對調查十分敏感,我司通過多種方式與其溝通均未能獲得任何信息。我司通過側面方式了解到如下信息:
大連××用品有限公司是1992年ê月由香港××有限公司和大連××工廠配件分廠共同出資成立的企業,成立之初主要從事清潔劑的生產,并代理銷售清潔設備,注冊資金×ê萬美元,香港××有限公司占股比的51.8%,大連××工廠配件分廠占股比的48.2%。大連××用品有限公司2001年、2002年的財務報表上反映企業2001年和2002年均未實現銷售收入。為了確認上述情況,我司聯系了當地的稅務局,了解到大連××用品有限公司從2001年開始未在當地地稅機關納稅,在2001年之前納稅額也非常少。
從大連××用品有限公司的納稅情況和財務報表分析,大連××用品有限公司似乎已經不開展業務。但仍有兩個疑點:1.我司通過正面方式聯系到大連××用品有限公司,感覺仍在開展業務;2.雖然大連××用品有限公司上報的財務數據顯示2001年和2002年沒有實現銷售收入,但企業每年仍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按時參加當地工商部門的年檢。
為了進一步了解事實,通過當地的相關政府部門了解到,大連××用品有限公司2001年的進口額為1100美元;2002年的進出口額為4000美元;2003年1至10月,大連××用品有限公司的進口額為8000美元。
通過以上調查,發現大連××用品有限公司上報的財務數據和在當地稅務機構的納稅情況與我司通過側面了得到的進口業務情況發生了矛盾!因為一個正常經營的企業不可能在連續三年只進貨,不銷貨。 我司又通過大連××用品有限公司的中方股東大連××工廠配件分廠了解到:大連××用品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張銘(化名)已在1997年退休,不再擔任“大連××用品有限公司”的任何職務。大連××用品有限公司的中方股東大連××工廠配件分廠由于與外方股東香港××有限公司在合作上產生磨擦于1998年就已撤資。目前大連××用品有限公司在相關政府部門登記的法人代表和資本構成情況只是早期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情況,企業未就股東及法定代表人變更情況,向工商部門申請做相應的注冊變更,而延續至今。同時還了解到,在大連××用品有限公司的注冊地址上,有一家“大連××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在運營,電話、地址與該公司完全相同,通過我司多方調查確認,“大連××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與大連××用品有限公司為同一批人!按筮B××機械設備有限公司”是一家私營企業,成立于2000年,注冊資本50萬元,經營范圍:特種車輛(不含?兀、機械設備、五交化工商品、電子商品銷售。法人代表為劉婉(化名),通過側面確認劉婉為“大連××用品有限公司”總經理習鴻(化名)的妻子。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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