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計稅依據
根據本月購進和出口貨物的情況,各出口貨物應退增值稅的計稅依據分別為:
、贆幟仕 273504.27/40000×20000=136752.14(元) ②輪胎及加工費 965897.40元和120000(元) ③蒽醌 175641.03/3000×1000=58547(元) ④林可霉素 487179.50元 ⑤汽油 360000/200000×100000=180000(元) ⑥薄荷油3000000/20×10=1500000元 ⑦撲熱息痛 211965.81元 ⑧乳膠手套 866640/240000×100000=361100(元) ⑨分散藍 43589.75元 本月應退消費稅的出口貨物有輪胎和汽油,其計稅依據為1287864元和100000升。
。2)確定退稅率
出口貨物的退稅率,可從《出口退稅工作手冊》的《出口貨物征稅與退稅稅率對照表》中取得,該公司本月出口貨物增值稅退稅率除薄荷油為6%、輪胎工繳費為14%外,其余均為9%,輪胎消費稅退稅率為10%,汽油消費稅單位退稅額為0.2元/升。(3)計算應退稅額
本月出口貨物應退稅額為:
、 檸檬酸 應退增值稅額=136752.14×9%=12307.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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