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在系統或發電機暫態過程中低勵限制回路誤動作,低勵回路應有一 定的時間常數,但低勵限制必須在失磁保護動作以前動作。在勵磁電流過小或失 磁時,低勵限制應首先動作;如未能起限制作用,則切換到備用勵磁調節裝置。
b.實際動作試驗:低勵限制回路整定好以后,將輸出接入調節器,在一定的 有功時(如P=1/2PN),降低轉子電流使低勵限制動作,此動作值應位于整定曲線 上,低勵限制動作后發電機無功應無明顯擺動。
5.4.6 過勵限制
a.勵磁系統的頂值電壓如有可能超過規定倍數,則應限制其頂值電壓為規定 值,或在強勵電流為2倍時進行限制。
b.調整過勵限制的延時,使勵磁系統在強勵或過勵超過規定的時間后動作, 或在整流裝置部分退出工作時限制勵磁電流的最大值不超過允許值。
c.過勵限制器動作值的整定可在試驗或運行中進行,測量額定勵磁電流下過勵 磁限制輸入信號的大小,然后按照規定的倍數整定。
5.4.7 電力系統穩定器(PSS)
a.測量PSS各單元靜態輸入輸出特性;
b.PSS輸入短路,在增益及相位補償等為規定值時測輸出端的噪聲;
c.在發電機接近額定負荷時測量勵磁控制系統有及無PSS時的頻率特性; PSS的臨界增益;
d.發電機接近額定負荷時,在勵磁調節器加階躍信號,測量有及無PSS時發 電機功率等波動的衰減。
5.4.8 自動勵磁調節器總體靜態性試驗
a.檢查同步電路與可控整流器電源的相序及相位關系;
b.調節器輸出接等值負載,輸出電流應為平滑的直流,可控硅全開放時的負 載電流不小于5安;
c.當電壓互感器二次側輸出電壓為額定值時,測量各測點電壓值及其波形,均 應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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