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咨詢熱線:0315-2738258 13303155855 |
熱門關鍵詞:鐵礦 錳礦 勘探設備 破碎機 磁選機 礦山 采礦設備 鉻礦 |
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 | |
|
|
第十三條特大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由有關部門參加的特大事故現場勘查工作。 第十四條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十五條特大事故發生后,特大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將特大事故的有關情況通報當地駐軍,請駐軍參加事故的搶救或者給予必要的支援。 第三章特大事故的調查 第十六條特大事故發生后按照事故發生單位的隸屬關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成立特大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的調查工作。涉及軍民兩個方面的特大事故,組織事故調查的單位應當邀請軍隊派員參加事故的調查工作。 第十七條國務院認為應當由國務院調查的特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組織成立特大事故調查組。 第十八條特大事故調查組,應當根據所發生事故的具體情況,由事故發生單位的歸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監察部門、計劃綜合部門、勞動部門等單位派員組成,并應 當邀請人民檢察機關和工會派員參加。 特大事故調查組根據調查工作的需要,可以選聘其他部門或者單位的人員參加,也可以聘請有關專家進行技術鑒定和財產損失評估。 第十九條特大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哂惺鹿收{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專長; 。ǘ┡c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第二十條特大事故調查組的職責如下: 。ㄒ唬┎槊魇鹿拾l生的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 。ǘ┎槊魇鹿实男再|和責任; 。ㄈ┨岢鍪鹿侍幚砑胺乐诡愃剖鹿试俅伟l生所應采取措施的建議; 。ㄋ模┨岢鰧κ鹿守熑握叩奶幚斫ㄗh; 。ㄎ澹z查控制事故的應急措施是否得當和落實; 。⿲懗鍪鹿收{查報告。 |
|
關鍵字: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 | |
【字體:大 中 小】 TOP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