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東城街道瓦廟子建筑用白云巖礦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一、出讓人
名稱:凌源市自然資源局
場所:凌源市木蘭山路5號自然資源大廈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朝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
場所:凌源市鐵西二街2號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凌源市東城街道瓦廟子建筑用白云巖礦
開采礦種:建筑用白云巖
地理位置:凌源市東城街道瓦廟子村
面積:0.5168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
4568180.8000 |
40456989.6800 |
|
4568218.3197 |
40457353.9112 |
|
4568170.9120 |
40457444.8201 |
|
4567673.1885 |
40457213.5949 |
|
4567605.7992 |
40457420.9920 |
|
4567859.7561 |
40457764.3354 |
|
4567750.0900 |
40457872.1400 |
|
4567594.2934 |
40457861.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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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7483.2591 |
40457493.2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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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7351.8400 |
40457285.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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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7442.7400 |
40456796.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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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7998.7700 |
404568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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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8057.4700 |
40456944.8100 |
* |
810 |
560 |
資源儲量:1718.00萬立方米
開采標高: 810米至 560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1215.32萬立方米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根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方案》完成治理要求,并取得合格證。
擬出讓年限:9.72年
起始價:1800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二)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三)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懲戒對象”、“重點關注名單”、“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四)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五)競得人若為非本地注冊企業,須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1個月內,在本地注冊成立獨立核算的全資子公司開發運營該礦山。(六)本次掛牌出讓只接受單獨競買,不接受聯合競買。(七)競買人須繳納競買保證金人民幣1800萬元,繳納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16日止,競得者所交競買保證金可等額抵作采礦權出讓收益。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5年03月05日—2025年04月01日
地點:凌源市鐵西二街2號朝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產權交易科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朝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產權交易科。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5年04月02日—2025年04月16日
申請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競買申請人需提交如下資料:1、營業執照副本;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3、單位法人代表證明或委托書;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5、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6、提交競買(投標)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7、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四)資格確認:意向競買人提交報名材料后,經朝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審核,符合競買人資格條件要求的,意向競買人可獲取掛牌出讓文件并提交書面申請,憑《受讓登記表》取得交易資格,成為競買人(如有提供虛假材料和不實承諾等情形的將被取消競買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一)本次出讓采取電子競價方式(電子競價采用權益云交易平臺https:// www.unibid.cn,操作程序詳見朝陽市產權交易網站交易指南欄目)進行公開競價,競買人須自行在權益云設定登錄賬號及密碼,賬號及密碼作為本次競買的唯一合法報價資格,各競買人應妥善保管。(二)競價分為兩個報價階段:自由報價階段和限時報價階段。自由報價階段期限從掛牌當日開始,按照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競買人可以對該采礦權充分報價,報價只要高于現有最高報價即為有效報價(首次報價不低于起始價),競價階梯為10萬元或10萬元的整數倍。自由報價階段結束后,即進入限時報價階段,此階段由多個限時報價周期組成,每個限時報價周期為180秒。在一個限時報價周期內如無人加價,當前的最高報價者即為該采礦權的競得人,該采礦權的報價活動結束;如限時報價周期內有人加價,則以此報價時間為新的限時報價周期起點,以此類推,直至最后一個限時報價周期內沒有新的有效報價為止,當前最高有效報價的競買人即成為該采礦權的競得人,該采礦權的報價活動結束。(三)掛牌成交后的競得人持電子服務平臺出具的競價結果通知單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四)結果公示:交易結果在相關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五)競得人按照《采礦權成交確認書》要求時限與凌源市自然資源局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按合同約定一次性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領取《采礦許可證》。 八、競買保證金處理及采礦權出讓收益交納 出讓成功的競買保證金自動轉為采礦權出讓收益,競得方交清所有款項后30日內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未競拍成功的意向競買方持購買保證金收款收據、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朝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辦理退款手續,3個工作日內將競買保證金無息返還。
八、風險提示
(一)礦業投資具有較大風險性,競買人應實地踏勘擬出讓礦區,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采礦權現狀及出讓文件所表述的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對此,出讓人、網上掛牌人均不承擔責任。競買人提交競買申請書將視同對本次出讓采礦權的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二)競得人在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因地方規劃、政策變化等,競得人應無條件服從。不可預見的風險、不可抗力的影響造成的損失,由競得人自行承擔。(三)本次出讓的僅為采礦權,開采該礦產資源除《采礦許可證》以外的其它行政許可和相關手續由采礦權競得人按相關規定自行申請辦理。(四)競得人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涉及土地、草原、林地、河道、水利設施、道路、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事項,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發生的費用由競得人承擔。(五)競得人領取《采礦許可證》前須1個月內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方案》和《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并評審,具備其他相關法定條件后方可實施開采作業。(六)礦產資源規劃或產業政策調整對開采的影響,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質災害防治、環境保護要求對特定采礦方法的限制。(七)未簽訂《遼寧省凌源市自然資源局采礦權掛牌出讓須知》則視為報名無效。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前,對電子競價過程中產生的異議,由掛牌交易機構予以解釋。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產生的爭議,按合同約定執行。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一)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規〔2018〕457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并按照公告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將其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并承擔相當于成交金額20%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出讓方有權不再簽訂合同或解除合同:1.競得人拒絕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的;2.在交易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競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30日內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的,或者拒絕簽訂的,或簽訂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約定繳納出讓收益的;3.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事實的;4.采取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內容
十、其他公告須知 (一)本次出讓礦區范圍為原有采礦權重新出讓,凌源市東城街道辦事處委托第三方評估公司對其礦山資產進行評估,評估值為捌仟陸佰玖拾肆萬貳仟玖佰貳拾貳元整(小寫:8694.2922萬元),并與其原礦權人簽訂同意礦山資產轉讓的《協議書》。該費用不計入此次采礦權出讓收益,競得人競得該采礦權則需承擔原礦山資產補償費,由競得人在成交公示滿無異議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原礦山企業,由凌源市東城街道辦事處負責協調并監督辦理資產轉讓、交割等手續,由競得人依法依規繳納相關稅費。 (二)交易保證金處理及出讓收益交納:受讓成功的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采礦權出讓收益,受讓方本人須在5個工作日內將產權交易費用交至朝陽市聯合產權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賬戶。 (三)競買人必須按綠色礦山標準要求進行礦山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確保礦山環境面貌、開發利用方式、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現代化礦山建設、礦地和諧和企業文化等各方面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礦山投產1年內必須建成省級綠色礦山,如未能按時建成,須停產整頓,直至建成后再恢復開采。
本公告在凌源市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朝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