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雍縣鹿山村通達砂石廠(調整礦區范圍)采礦權掛牌出讓公告
一、出讓人
名稱:納雍縣自然資源局
場所:納雍縣經濟開發區同心園1棟四樓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畢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畢節市七星關區百里杜鵑大道236號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納雍縣鹿山村通達砂石廠
開采礦種:建筑石料用灰巖
地理位置:貴州省畢節市納雍縣寨樂鄉鹿山村,東經:105°20′38″~105°20′44″,北緯:26°50′09″~26°50′16″
面積:0.0842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1 |
2970022.128 |
35534376.632 |
2 |
2970073.864 |
35534561.507 |
3 |
2969813.594 |
35534691.835 |
4 |
2969681.511 |
35534485.985 |
5 |
2969795.166 |
35534364.425 |
* |
1452 |
1310 |
資源儲量:調整后礦區范圍內+1452m-+1310m標高段建筑石料用灰巖保有可利用推斷資源量為384.34萬m3(999.28 萬噸),本次新增建筑石料用灰巖資源量為383.46萬m3(997.01萬噸)?辈楣ぷ鞒潭葹榈刭|簡測,
開采標高: 1452米至 1310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開發全過程的動態管理要求:競買人競得該采礦權后,須嚴格按照《礦產資源綠色開發利用方案(三合一)》實施開采活動,集約、節約利用礦產資源。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競買人競得該采礦權后,須嚴格按照《礦產資源綠色開發利用(三合一)方案》進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及土地復墾,按規定計提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基金。
擬出讓年限:10年
起始價:175.27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1.競買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營利法人。 2.不接受自然人和聯合體報名。3.已被列入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的企業禁止參與本采礦權的競買。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4年12月19日—2025年01月08日
地點:畢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交易)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1.申請人可于申請報名時間內憑CA數字證書登錄畢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業務系統進行網上報名、下載掛牌出讓文件資料、并提交書面競買申請等。 報名咨詢電話:0857-8315972;CA辦理咨詢電話:0857-8319852;0857-8316572; 技術支持電話:0857-8317294;0857-8305707。 2.競買資格確認,經審查,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的,交易中心將在競買資格確認截止時間前確認其競買資格。取得競買資格的申請人憑CA數字證書參與網上掛牌報價(競價)。 3.報價(競價)方式 本次掛牌實行網上報價(競價),申請人憑CA數字證書登錄畢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業務系統參與網上報價(競價)。網上報價(競價)采取增價方式競價,每次報價須高于上次報價一個以上(或整數倍)增價幅度。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4年11月18日—2025年01月06日
申請報名方式:1.申請人可于申請報名時間內憑CA數字證書登錄畢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業務系統進行網上報名、下載掛牌出讓文件資料、并提交書面競買申請等。 報名咨詢電話:0857-8315972;CA辦理咨詢電話:0857-8319852;0857-8316572; 技術支持電話:0857-8317294;0857-8305707。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1.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委托辦理的,還需提供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提供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相符); 2.競買申請書、信用承諾書等其他報名資料(詳見畢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出讓須知)。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次網上掛牌出讓以價高者得為原則確定競得人。 1.在掛牌期限內,有競買人通過網上掛牌交易系統提交有效報價的,掛牌期限屆滿,轉入5分鐘網上限時競價(競價方法:詳見出讓資料)環節,網上限時競價期間,無競買人參加或無有效報價的,以網上掛牌報價期間的報價最高且不低于起始價者為競得人。掛牌成交。 2.在掛牌期限內,有競買人通過網上掛牌交易系統提交有效報價的,掛牌期限屆滿,轉入5分鐘網上限時競價環節,網上限時競價期間,有有效報價的,以最終報價最高且不低于起始價報價者為競得人。掛牌成交。 3.在網上掛牌期限內無報價者或者不符合其他條件的,掛牌不成交。
八、風險提示
(一)意向競買人在遞交報名申請前應充分了解采礦權范圍的地質情況、資源賦存、土地權屬、地上地下建設項目及礦區周邊條件等相關情況。意向競買人可自行到礦區現場踏勘,參加本次出讓項目產生的一切費用自行承擔,在提交《采礦權競買申請書》或交易報名成功后,即視為對采礦權出讓公告相關內容無異議,并自行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二)礦產資源開采有著不可預見的風險,競買人須慎重并自行承擔風險。出現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讓人不退還已收取的采礦權出讓收益等相關費用。 1.法律法規修改或國家政策變化、礦產資源規劃調整對采礦權造成不利影響;2.以往開展的地質工作及形成的地質勘查資料存在瑕疵;3.不可抗力的影響。 (三)礦業權實行出讓合同管理,其他未盡事宜由出讓機關在《出讓合同》中予以明確。 (四)競得人在本區塊范圍內進行勘查、開發活動,應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1號)的要求。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1.如競得人因違反法律法規被取消競買資格或因自身原因放棄競買資格,由出讓人作出重新組織出讓決定后,畢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重新組織出讓。 2.對本采礦權出讓存有異議的,公告、掛牌期間可以書面形式向出讓人反映,經出讓人研究后,決定交易行為繼續、中止或終止。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并將其列入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1.競得人拒絕簽訂礦業權《成交確認書》的。2.競得人未按礦業權《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期限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或者拒絕簽訂的。 3.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事實的。4.采取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內容
(一)出現以下情況,交易中心可以中止或終止掛牌程序,重新組織報價(競價),或按照有關規定重新組織掛牌: 1.交易中心網絡或系統出現異常;2.有可能影響掛牌成交結果公平公正的情況;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礦業權出讓交易行為中止: 1.公告公示期間發現出讓的礦業權權屬爭議尚未解決;2.競得人有礦產資源違法行為,行政處罰逾期不履行的;3.因不可抗力或者政策變化應當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礦業權出讓交易行為終止:1.出讓人因有關政策規定、礦業權出讓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等發生重大變化提出終止交易; 2.因不可抗力應當終止交易;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競買人對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性負全部責任,若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事實的,造成的法律責任由競買人全部承擔。 (五)本次掛牌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六)本次掛牌出讓不接受電話、信函、電子郵件及口頭等方式的競買申請; (七)本公告所指時間均為北京時間,所指資金幣種均為人民幣;(八)掛牌出讓的其他未盡事宜,請認真閱讀《競買須知》等掛牌出讓文件資料;(九)交易聯系信息 出讓人聯系人聯系電話聯系人:納雍縣自然資源局聯系電話:0857-3535237交易中心聯系人及電話聯系人:交易三部 聯系電話:0857-8315972。
本公告在納雍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畢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