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1號)、《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自然資源部關于深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自然資規〔2023〕6號)等文件精神,受赤峰市自然資源局委托,赤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網上掛牌方式公開出讓“內蒙古自治區敖漢旗古魯板蒿鎮李家營子石英砂礦普查探礦權”,項目編號:2024KY005。
一、出讓人
名稱:赤峰市自然資源局
場所:赤峰市松山區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赤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赤峰市松山區
三、出讓探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內蒙古自治區敖漢旗古魯板蒿鎮李家營子石英砂礦普查
勘查礦種:天然石英砂
地理位置: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敖漢旗
面積:2.86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經度 |
緯度 |
1 |
119.5150705 |
42.5705712 |
2 |
119.5148043 |
42.5700775 |
3 |
119.5207834 |
42.5657420 |
4 |
119.5145222 |
42.5641904 |
5 |
119.5137887 |
42.5643955 |
6 |
119.5133445 |
42.5634054 |
7 |
119.5141114 |
42.5631999 |
8 |
119.5134260 |
42.5620556 |
9 |
119.5128155 |
42.5622263 |
10 |
119.5124000 |
42.5613000 |
11 |
119.5123000 |
42.5604000 |
12 |
119.5219000 |
42.5602000 |
13 |
119.5220000 |
42.5612000 |
14 |
119.5235000 |
42.5652000 |
15 |
119.5226000 |
42.5652000 |
16 |
119.5227000 |
42.5706000 |
17 |
119.5245000 |
42.5714000 |
18 |
119.5246000 |
42.5730000 |
19 |
119.5159000 |
42.5731000 |
20 |
119.5148028 |
42.5706555 |
21 |
0 |
0 |
擬出讓年限:5年
起始價:15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法人或事業單位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二)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三)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懲戒對象”、“重點關注名單”、“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 (四)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五)競買人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及相關規定。 以上競買人資格條件,如與現行有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相抵觸的,以現行有效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為準。(六)競買人需具備的資金實力 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1號)規定,競買人需具備與勘查開采相匹配的資金實力。 此次探礦權掛牌出讓的競買保證金為15萬元人民幣,競買保證金應于2024年3月15日9時00分前從競買人單位賬戶轉到指定賬戶,否則無競買資格。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4年03月15日—2024年03月29日
網上地址: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本次探礦權掛牌出讓在互聯網上交易,即通過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競買人于2024年2月8日9時00分起至2024年3月15日9時00分止登陸: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瀏覽或下載本次掛牌出讓文件,并按公告規定的操作程序參加競買。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4年02月08日—2024年03月15日
申請報名方式:申請人登陸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在系統上提交競買申請并足額繳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人全程線上辦理,登陸時CA鎖需要進行互認,競買人可去赤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申請企業數字證書或個人數字證書。已辦理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互聯互通數字證書的競買人可直接使用無需重復辦理。本次掛牌出讓采用網上競買申請的方式,競買人在報名期內插入CA數字證書使用IE瀏覽器(IE瀏覽器版本不得低于IE11)登錄“內蒙古自治區自然資源網上交易系統”(http://110.16.70.81: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進行競買操作,操作手冊在網站查詢。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掛牌報價時間截止時,競買人需確認是否參與限時競價,若參與限時競價,系統自動進入網上限時競價程序,通過限時競價確定最高報價人。
八、風險提示
(一)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2018〕457號)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二)礦產資源勘查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競買人應慎重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是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區塊的勘查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本次探礦權出讓區域垂直投影范圍內油氣礦業權設置情況,需競買人自行了解,承擔相應風險。競得的探礦權存在因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轉采的風險,競買人應了解,承擔相應風險。一經成交確認即視為競買人對掛牌出讓文件及項目區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掛牌出讓資料和有關書面承諾承擔責任。 (三)本次掛牌不組織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可自行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參加本次出讓產生的一切費用自行承擔。 (四)本次掛牌只接受網上報價,不接受現場書面報價以及電話、郵寄、口頭等方式報價。 (五)探礦權首次出讓期限為5年,從勘查許可證有效期起始之日起算,延續時按有關規定辦理。競得人在探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環境,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義務。 (六)競得人在進行勘查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爆破作業、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等。競得人在勘查開采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城市規劃區、生態紅線、自然保護區、自然保護地、飲用水水源地、林地、草地、軍事設施、文物保護等相關規定,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擬設探礦權區域內涉及林地、草地,競得人在勘查開采過程中確需使用林地、草原的,要依法依規辦理林地草原審批手續并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不能轉采等相應風險和損失。擬設探礦權區域內涉及縣道和自然村路,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規定:國道、省道、縣道的公路用地外緣向外100米,鄉道的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50米以內禁止探礦采礦,競得人在探礦或采礦作業時應注意避讓,如因公路擴建、改建、拓寬、綠化等原因需要退讓時,競得人接到通知后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無償退讓,無償提供公路建設用地不需任何補償費用,否則由交通部門強制退讓,由此造成的不能轉采等相應風險和損失由競得人自行承擔。擬設探礦權區域內涉及老哈河,競得人不得在河湖岸線管理范圍內施工,轉采后采礦權范圍不得侵占河湖岸線管理范圍,競得人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不能轉采等相應風險和損失?辈殚_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若存在與已設礦業權范圍重疊,需按要求簽訂互不影響和權益保護協議或出具不影響已設礦業權人權益承諾。競得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置。 (七)競得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對出讓的礦權存有異議的,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方式向赤峰市自然資源局提出(聯系人:李躍東、蘇海洋 聯系電話:0476-5891938、0476-5891926);對出讓交易程序存有異議的,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方式向赤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聯系人:閆肅 聯系電話:0476-8288823)。競買人一經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網上掛牌出讓礦權現狀、出讓程序及所列條件完全了解并認可,對交易礦權存在異議自愿承擔相應風險。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競買人在探礦權競買活動和合同簽訂過程中有違法違規違約影響競買活動行為的,競買保證金全額賠償賠付給出讓人,取消其競得人資格及確認其競得人資格的相關文件,并撤銷為競得人已辦理的登記手續。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 (一)提交虛假材料的。(二)競買人隱瞞事實,惡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競得的。(三)在探礦權掛牌出讓公告規定的競買有效期內撤回報價的。 (四)被確認為競得人后,未按掛牌出讓公告等文件要求簽訂《成交確認書》《礦業權出讓合同》的。(五)在公示期間有舉報且經調查核實屬違法違規行為的。 (六)未按時足額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的。(七)在競買活動及合同簽訂過程中存在其他違反出讓公告、雙方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行為的。 (八)經按競價規則競價確定的最高報價人未按規定進行資格審核或經資格審核不符合競買資質條件和要求的。 (九)競買人不按競買要求參與競買和不履行競買規則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在赤峰市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赤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