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西峰區人民政府批準,慶陽市自然資源局西峰分局掛牌出讓一宗采礦權,具體交易在慶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礦業權網上交易平臺進行,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慶陽市自然資源局西峰分局
場所:慶陽市西峰區南苑路10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慶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慶陽市西峰區朔州西路7號建設大廈509室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慶陽市西峰區溫泉鎮齊樓村磚瓦用粘土礦
開采礦種:磚瓦用粘土
地理位置:慶陽市西峰區溫泉鎮齊樓村
面積:0.0361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1 |
3952483.05 |
36479457.63 |
2 |
3952530.24 |
36479469.89 |
3 |
3952535.1 |
36479486.08 |
4 |
3952517.05 |
36479520.54 |
5 |
3952512.24 |
36479555.94 |
6 |
3952368.73 |
36479625.29 |
7 |
3952336.86 |
36479607.85 |
8 |
3952304.47 |
36479620.75 |
9 |
3952257.87 |
36479494.92 |
10 |
3952327.85 |
36479464.8 |
11 |
3952416.9 |
36479419.23 |
12 |
3952458.3 |
36479433.34 |
* |
0 |
0 |
資源儲量:查明推斷資源量100.62萬立方米,出讓資源量75.85萬立方米
開采標高: 1263米至 1230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未開發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競得人須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基金,按經評審備案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預算金額繳入基金賬戶,如礦山開采完畢后,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基金不足以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任務的,仍由競得人按相關規定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義務,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編制《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經相關部門評審備案,備齊采礦權登記相關資料后,方可申請辦理采礦權登記。競得人進場前,需到相關部門完善礦山用地、用林、水保、取水、環保、安全生產以及工商、稅務等手續。
擬出讓年限:9.8年
起始價:138.48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1.競買申請人應具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營利的企業法人資格。本次出讓不接受聯合競買、不接受郵寄、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申請。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競買:(1)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名單”;(2)被列入“信用中國”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黑名單、“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3)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競買人參加競買前需繳納競買交易保證金,可抵采礦權出讓收益,競買不成競買交易保證金如數退回,但不計利息。 4.近三年未涉及自然資源違法違規問題。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3年12月15日—2024年01月12日
網上地址:慶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礦權交易系統(http://www.qysggzyjy.cn:9094/a/login)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本次掛牌出讓采礦權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出讓文件,請登錄慶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礦權交易系統(http://www.qysggzyjy.cn:9094/a/login)查詢下載,按出讓文件規定的操作程序參加競買。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3年12月15日—2024年01月24日
申請報名方式:已完成注冊的申請人通過點擊慶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首頁交易系統“土地和礦權”模塊,登陸網上交易平臺提交競買申請、上傳相關資料、繳納競買保證金并參與競買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宗采礦權采取公開出讓方式,為有底價出讓,不低于底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
八、風險提示
1.本次出讓的標的為采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及其他物權。 2.礦產資源開發本身具有較高的風險性,競買人在參與競買前,應自行組織到實地踏勘調查,充分了解礦權現狀、地質條件及安全生產條件等,作出科學的投資分析和投資決策,評估投資風險。競得人在礦山生產、開發利用過程中所產生的投資風險、采礦風險及安全風險等,均由競得人自行承擔。未自行組織實地踏勘的,競買申請人不得以采礦權的現狀或瑕疵異議對成交結果及因此簽訂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并對自己在出讓活動中的行為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3.出讓采礦權地質勘查程度為普查。由于地質情況的復雜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讓采礦權礦區范圍內的資源量和實際情況有可能不相符合,競得人須充分掌握了解礦山生產、開發利用過程中安全、環保、林業、稅務等國家(行業)相關政策法規,風險須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4.礦山開采前、礦山建設中涉及的用地、用水、用電、公路、生態環境保護、林地使用、水土保持、安全生產及基礎設施等工作,由競得人自行負責并依法完善相關許可手續。出讓采礦權礦區范圍及爆破安全距離內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著物(含果、竹、木、墳墓、輸電桿線等)等生產生活設施的使用和補償均由競得人依據有關規定在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的協調下自行解決,相關費用自行承擔。存在以上問題無法協調處理而影響礦山開采的風險,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5.礦產資源開采有著不可預見的風險,競買申請人須慎重并自行承擔風險。出現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讓人不退還已收取的采礦權出讓收益等相關費用。1.法律法規修改或國家政策變化、礦產資源規劃調整對采礦權造成不利影響;2.以往開展的地質工作及形成的地質勘查資料存在瑕疵;3.不可抗力的影響。 6.出讓采礦權的采礦權出讓收益中不含應征的相關稅費、交易服務費及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由競得人按有關規定另行繳納。 7.競買人完成報名手續,即視為已完全了解并認可標的物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以現狀競買本項目,并自愿承擔經濟及法律責任。 8.本次掛牌出讓后,原前期投資企業存在前期建廠投資費用,競買人須與前期投資企業自行協商解決上述投入有關事宜。具體投入情況以最終審計、評估報告為準。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如對出讓的采礦權存在異議,請在公告期內向出讓人以書面方式提出。聯系電話:0934-8219835。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礦業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 《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2018〕457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十一、其他內容
1.根據“凈礦”出讓有關要求,該礦涉及的采礦權范圍及采礦影響范圍內的土地及其附著物的相關補償事宜,有關補償費用由競得人與土地權屬人正式簽訂協議后支付,政府將保障該礦競得人能按時順利進場施工,同時協助競得人做好礦區通路、通水、通電等相關事宜。 2.競買人需具備與開采相匹配的資金實力。 3.競得人在采礦權有效期間,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護、合理開采、綜合利用礦產資源,依法保護生態環境,按照綠色礦山標準要求建設綠色礦山,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義務,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4.競得人須自行或委托編制《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方案》并通過審查,同時按照相關規定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相關義務,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5.競得人在進行開采時,須按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要求,辦理相應許可手續和用地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在開采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城市規劃區、林草地等相關規定,并按要求施工。若存在與已設礦業權重疊,需按要求簽訂互不影響和權益保護協議或出具已設礦業權人權益承諾。 6.競買人競買成功后投入生產加工的設備在行業內需具有先進性,可實現資源節約利用、綠色規;a。 7.發布公告的媒介:本出讓公告和公示信息在慶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www.qysggzyjy.cn/)發布。對于因其他網站轉載并發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導致誤競買或無效競買的情形,出讓人及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不予承擔責任。 8.競買保證金須從競買人在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共享平臺登記注冊的銀行賬戶中繳入,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競買保證金未從競買人登記注冊的賬戶轉出、保證金繳款賬戶名稱與申請人名稱不一致、未按時足額繳入系統指定賬戶的,導致競買人無法進入系統報價、不能參與競買活動、競買無效的,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本公告在慶陽市自然資源局西峰分局門戶網站、慶陽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