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1號)、《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5〕63號)等相關規定,受宜賓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宜資源規劃函〔2023〕309號)委托,宜賓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實施高縣慶符鎮水井村四組建筑石料用灰巖采礦權和筠連縣巡司鎮黃荊村卡子溝建筑石料用灰巖采礦權的掛牌出讓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宜賓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場所:四川省宜賓市敘州區長江大道中段8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宜賓市公共資源電子化交易平臺
場所:敘州區金沙江南路市民中心四樓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筠連縣巡司鎮黃荊村卡子溝建筑石料用灰巖采礦權
開采礦種:建筑石料用灰巖
地理位置:筠連縣巡司鎮黃荊村
面積:0.1607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1 |
3111038.00 |
35455077.00 |
2 |
3110937.00 |
35455449.00 |
3 |
3110922.00 |
35455530.00 |
4 |
3110839.00 |
35455546.00 |
5 |
3110738.00 |
35455436.00 |
6 |
3110593.00 |
35455311.00 |
7 |
3110490.00 |
35455074.00 |
* |
560 |
435 |
資源儲量:1769.6萬噸
開采標高: 560米至 435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無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競得人競得采礦權后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國土資源廳四川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取消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川財規〔2018〕8號)相關要求,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基金,并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相關責任,按照綠色礦山要求建設。
擬出讓年限:17年
起始價:3540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營利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二)競買人需具備與開采(勘查)相匹配的資金實力。(三)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四)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懲戒對象”“重點關注名單”“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 (五)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3年12月28日—2024年01月11日
網上地址:https://ggzy.yibin.gov.cn/Index.html#/home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本次掛牌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掛牌出讓文件。有意競買者請于2023年11月30日起及時登錄宜賓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http://ggzy.yibin.gov.cn)、宜賓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http://zygh.yibin.gov.cn)自行瀏覽下載掛牌出讓文件(包括出讓公告、出讓須知及其他相關文件)。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3年11月30日—2024年01月09日
申請報名方式: 參加競買者請于2024年1月9日17:00前,完成以下申請流程:一是在宜賓市公共資源電子化交易平臺(https://ggzy.yibin.gov.cn/jypt/)完成網上注冊登錄,包括完整上傳信息資料并經宜賓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審核通過 ;二 是 登 錄宜賓市公共資源電子化交易平臺(https://ggzy.yibin.gov.cn/jypt/) ,進入“土地礦權”電子化交易系統“網上競價”,完成“網上報名”,點擊“提交資格申請文件”,在規定時間內上傳掛牌文件要求的報名資料(包括提供有效期不少于 6個月的銀行擔保函回執、掛牌出讓文件規定的相關申請資料),經資料審查合格后通過電子化交易平臺發放《競買資格確認書》,方可參加掛牌出讓活動。 本次掛牌不接受信函、傳真、電子郵件和口頭競買申請。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次掛牌采用限時競價方式,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規則詳見《掛牌出讓須知》。
八、風險提示
礦產資源開采具有投資風險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變化,競買人應充分了解和考慮,慎重決策。 (一)本次出讓采礦權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競買人應充分了解采礦權安全生產條件及行業發展現狀等,做出科學的投資分析和投資決策。競得人在采礦過程中所產生的投資風險及安全風險等,均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二)本次出讓采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和其他物權,臨時使用礦區范圍內的土地、地上附著物、建構筑物等補償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其協調工作由礦山所在地縣人民政府負責、所在地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業務指導。 (三)出讓人代表國家出讓的是采礦權的權利,掛牌出讓文件所表述的有關標的可能與實際有差距。競買申請人按照掛牌公告的日期及地點領取掛牌出讓文件后,在提出競買申請前,應自行對標的進行現場踏勘,充分了解采礦權的現狀和采礦風險,同時認真仔細審閱掛牌出讓文件的相關資料,全面了解掛牌出讓文件及相關資料內容。若有疑問的,應在申請報名前以書面形式向宜賓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競買申請人一旦提交《競買承諾書》,即視為對采礦權現狀無異議,對掛牌出讓文件內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約束;若提交《競買承諾書》前未實地踏勘的,競買申請人不得以采礦權的現狀或瑕疵異議對成交結果及因此簽訂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并對自己在掛牌活動中的行為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四)競得人競得采礦權后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國土資源廳四川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取消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川財規〔2018〕8號)相關要求,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基金,并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相關責任,按照綠色礦山要求建設。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公告時間: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27日17:00 聯系電話:0831—8089998(嚴女士,宜賓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0831—2326300(易先生,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局) 0831—5416597(黃先生,高縣自然資源與規劃局)0831—7680312(成先生,筠連縣自然資源與規劃局) 如對出讓的采礦權存在異議,請在公告期內以書面方式提出。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競得人如不按要求簽訂成交確認書、繳納交易服務費、繳納“凈礦”出讓費、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出讓人將取消競得人的競得資格;競得人如不按合同約定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出讓人將解除采礦權出讓合同,收回采礦權,按程序將失信人納入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違法失信 “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本公告在宜賓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門戶網站、宜賓市公共資源電子化交易平臺交易大廳同時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