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清縣紅旗嶺河口檢查站東建筑石料礦(2023-001號)采礦權出讓交易公告
一、出讓人
名稱:寶清縣自然資源局
場所:黑龍江省寶清縣中央大街771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黑龍江自然和生態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世茂大道66號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寶清縣紅旗嶺河口檢查站東建筑石料礦(2023-001號)采礦權
開采礦種:建筑用安山巖
地理位置:紅旗嶺農場
面積:0.017911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1 |
5174812.00 |
44605972.00 |
2 |
5174852.00 |
44606062.00 |
3 |
5174766.00 |
44606104.00 |
4 |
5174747.00 |
44606137.00 |
5 |
5174730.00 |
44606143.00 |
6 |
5174701.00 |
44606197.00 |
7 |
5174667.00 |
44606191.00 |
8 |
5174651.00 |
44606158.00 |
9 |
5174683.00 |
44606121.00 |
10 |
5174674.00 |
44606086.00 |
* |
191 |
148 |
資源儲量:18.46萬立方米
開采標高: 191米至 148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新設采礦權,未開發。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競得人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計提(或預存)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基金、土地復墾費等相關費用,依法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相關義務。
擬出讓年限:3.6年
起始價:18.06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營利法人企業。 2.獨立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3.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名單”。 4.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懲戒對象”、“重點關注名單”、“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 5.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6.應當具備開采該礦產資源的資金實力,提供由銀行出具的不低于18.06萬元銀行存款證明,存款證明日期需在公告期內。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3年07月05日—2023年07月19日
網上地址:http://www.hnere.com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競買人應在公告時間內登錄交易平臺網站(http://www.hnere.com)查閱并下載掛牌出讓文件,掛牌出讓文件包括以下資料: 1.出讓交易公告;2.交易須知;3.競買申請書。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3年06月06日—2023年07月04日
申請報名方式:競買人應在公告時間內(即2023年7月4日17:00前)登錄交易平臺網站(http://www.hnere.com),按照要求進行實名注冊(注冊信息須真實、完整、準確)。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1.對出讓標的提交競買申請,上傳身份及資格證明材料,并足額繳納保證金。競買人須上傳身份及資格證明材料包括: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加蓋公章);(3)參與競買的內部決議文件(加蓋公章);(4)出讓交易公告(加蓋公章); (5)競買申請書(簽字蓋章);(6)交易須知(簽字蓋章);(7)由銀行出具的不低于18.06萬元銀行存款證明;(8)出讓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競買保證金繳納:18.06萬元人民幣。截止時間2023年7月4日17:00,匯入如下銀行賬戶(以資金到賬為準)。開戶名:黑龍江自然和生態資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賬 號:23050186685100001383開戶行:建設銀行哈爾濱自貿區支行行 號:105261063000 3.競買保證金處置:競得人的保證金在簽訂礦業權出讓合同后自動轉為部分成交價款;其他競買人的保證金在報價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按原渠道無息退還。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1.本次采礦權出讓采取網絡報價方式,報價按照“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首次報價不能低于掛牌起始價,下次報價須高于上次報價,每次有效報價為加價幅度的整數倍,最高報價為成交價,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具體報價程序詳見附件交易須知。 自由報價期:2023年7月5日10:00—2023年7月20日10:00 延時報價期:300秒加價幅度:1萬元 2.簽訂成交確認書。競得人應在報價成交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持身份及資格證明材料到交易平臺簽訂成交確認書。 3.成交結果公示。成交結果在自然資源部網站、寶清縣人民政府、交易平臺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 4.簽訂礦業權出讓合同。成交結果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競得人應在公示結束之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礦業權出讓合同。 5.繳納價款和費用。競得人應在簽訂礦業權出讓合同之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采礦權成交價款、交易服務費匯入交易平臺指定銀行賬戶。 6.采礦權登記。競得人繳納成交價款后,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 7.價款劃轉。交易平臺在收到采礦權成交價款和出讓人出具的價款劃轉函后5個工作日內將成交價款匯入出讓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八、風險提示
1.采礦權存有不可預計的自然因素變化、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儲量估算不足等風險,競買人在參加競買前應認真了解相關情況,仔細閱讀相關資料,充分了解礦山開采涉及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水土保持、土地使用、林地占用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特殊要求,可自行到礦區現場實地踏勘,充分評估投資風險和自身承擔風險的能力,做出科學的預判和決斷,在競得后須自行承擔所有風險所帶來的損失。競買人申請一經受理后,即視為競買人對采礦權出讓礦區的技術資料和參與競買的有關文件全部查閱并認可。 2.競得人競得采礦權后,在辦理采礦登記所需要件時,因不可抗力、政策變化,不能辦理采礦權登記的,出讓人僅退還競得人所支付的采礦權出讓收益,其他費用競得人自行承擔。 3.掛牌出讓成交后,涉及立項、設計、林草、用地、交通、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水土保持、城鄉建設、文化旅游等有關事項,由采礦權競得人自行按相關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并繳納相關費用。如未辦理完畢相關手續致使競得人不能開采的,責任由競得人承擔。 4.按照《黑龍江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規定,采礦權競得人應當在取得采礦許可證后大型礦山2年內、中型礦山1年內進行礦山建設(因政府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否則將依法依規對采礦權競得人及法定代表人實施處罰。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在公告期內對出讓采礦權存有異議的,請于2023年7月4日16:00前以書面形式向寶清縣自然資源局提出。聯系電話:0469-5423420。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采礦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一)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2018〕457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競得人違約,將取消競得人資格,其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1.競得人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2.競得人逾期不簽訂或者拒絕簽訂礦業權出讓合同的;3.競得人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額支付采礦權出讓成交價款和相關費用的;4.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事實或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內容
1.本次出讓采礦權為國道饒蓋公路大岱林場至紅旗嶺段改擴建工程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設立的短期砂石采礦權,按照黑龍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強全要素保障全力推動重大項目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指導意見(試行)》(黑自然資發[2023]15號)文件精神,對于保障國家及省級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設立的服務年限在4年以內的短期砂石采礦權,采取一次性出讓,服務年期與建設年期一致,確定向供應資源所保障的項目,所競買資源必須專項專用,一律不得對外銷售。采礦權不得轉讓,采礦權到期后不得延續,有效期屆滿前申請采礦權注銷。掛牌出讓的采礦權資源儲量開采完畢,采礦權人應當依法辦理采礦權注銷登記手續,采礦權人所投入的設備等資產,由采礦權人自行處理。 2.采礦權競得人因自然災害及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法規調整等原因造成無法繼續履行采礦權出讓合同的,競得人需自行承擔該風險所造成的損失,出讓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3.采礦權競得人必須按要求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綠色礦山建設實施方案》等相關材料,并按方案要求開展工作,履行相應法定義務。 4.采礦權競得人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登記管理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4號)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競得采礦權三個月內提交采礦權登記申請材料,履行采礦登記手續。 5.采礦權競得人取得采礦許可證后,必須具備其他有關法定條件后方可實施開采,并遵循相關部門的要求,做好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水資源保護、土地復墾等工作,防止水土流失,節約集約利用礦產資源。 6.礦區范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原則上不得新建與采礦無關的設施。7.本次掛牌出讓的僅為采礦權,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和其他物權。 8.采礦權競得人在簽訂成交確認書后,攜帶礦區范圍內的林地、土地使用意向協議到寶清縣自然資源局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 9.出讓人提供的出讓采礦權的資料是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出讓公告所表述的采礦權的現狀、形態、數量等可能與實際有差距,僅供參考,不構成出讓人及交易平臺對出讓采礦權品質和數量的任何擔保。競得人按照現場實際進行交接,如有誤差,成交價款、交易服務費不作調整。 10.本次掛牌出讓不組織競買人進行現場踏勘。競買人自行前往礦區進行踏勘,費用自理。11.本公告所指時間均為北京時間,所指資金均為人民幣。 12.公告時間內如有其他變更事項,出讓人將及時發布補充公告,補充公告與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13.交易平臺聯系方式。聯系人:尹先生,崔女士;聯系電話:0451-58894161,58894168。
本公告在寶清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黑龍江自然和生態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