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礦業權交易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受出讓人札達縣自然資源局的委托,西藏旭日拍賣有限責任公司將對札達縣托林鎮托林組砂石料場采礦權以掛牌方式公開出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札達縣自然資源局
場所:札達縣象雄路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札達縣自然資源局
場所:札達縣象雄路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札達縣托林鎮托林組砂石料場
開采礦種: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札達縣托林鎮托林組
面積:0.0475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
3486942.67 |
27382585.65 |
|
3486896.00 |
27382796.00 |
|
3486656.40 |
27382729.35 |
|
3486756.66 |
27382534.40 |
* |
3721 |
3686 |
資源儲量:82.83萬立方米
開采標高: 3721米至 3686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未開發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方案》的相關要求執行。
擬出讓年限:10.2年
起始價:87.1萬元
出讓收益率:100%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1. 上述標的競買申請人應具備在西藏札達縣境內依法在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組織; 2.競買申請人營業執照注冊資金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競買人須是具有合法資格的企業.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競買人,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的的競買活動。并且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3.在五年內沒有競買違約的行為,未在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內; 4.競買申請人在本公告期限內,按要求提交相關申請資料、通過資格審查、繳納競買保證金27萬元整,經札達縣自然資源局確認,取得競買資格。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2月07日
地點:札達縣自然資源局(札達縣象雄路)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申請人可于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23日(節假日、雙休日除外)到札達縣自然資源局獲取掛牌出讓文件。符合競買人資質條件的,由札達縣自然資源局核發《競買人資格確認書》后取得競買資格。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1月23日
申請報名方式:攜帶相關報名資料到報名地點:札達縣自然資源局(札達縣象雄路)報名。掛牌出讓只接受競買申請人現場書面申請,不接受電話、郵寄、口頭等方式申請。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1)采礦權競買申請書;(2)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他人參加的應同時提供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4)開戶許可證復印件;(5)保證金交款銀行回單;(6)銀行資信證明;(7)掛牌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2.掛牌出讓成交后,當日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競得人必須在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0日內持《掛牌成交確認書》與札達縣自然資源局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交款日期以合同約定為準,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在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之前不得違法開采礦產資源。3.不按期付清全部采礦權價款和不按期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的,視為競得人放棄競得資格,競得人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八、風險提示
1.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具有投資風險性,競買人應充分了解和考慮,慎重決策,投資風險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2.因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調整的,雙方應按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3.本次出讓采礦權的儲量、礦體賦存情況、品位可能與實際開采時有誤差,競買人應認真考慮,充分評估投資風險,一旦競得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不得以礦產資源勘查報告中的資源儲量、開采條件、發生不可抗力等為由向自然資源部門提出退款、索賠、延長開采期、不依法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義務等要求。 4.競買人一經報價,即表示對出讓采礦權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風險已經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擔。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交易異議的處理 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產生的爭議,按合同約定執行。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并將其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且5年內不得參與出讓人組織的礦業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招、拍、掛活動; (1)競得人拒絕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的;(2)競得人未按《采礦權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期限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或者拒絕簽訂的; (3)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事實的;(4)采取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在札達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札達縣自然資源局交易大廳同時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