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號:LXTK119202207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業權交易規則》《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試行)》及《甘肅省礦業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暫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永靖縣人民政府批準,永靖縣自然資源局決定對以下采礦權進行公開掛牌出讓,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永靖縣自然資源局
場所:永靖縣古城新區山水苑大廈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臨夏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臨夏市青年路2號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永靖縣三條峴鄉馬圈溝建筑用石料礦
開采礦種:建筑用砂
地理位置:永靖縣劉家峽鎮紅柳臺村與三條峴鄉之間
面積:0.7481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1 |
3987134.173 |
34622962.526 |
2 |
3987015.275 |
34623251.574 |
3 |
3986814.616 |
34624323.920 |
4 |
3987153.832 |
34624577.562 |
5 |
3987571.743 |
34623669.480 |
6 |
3987566.897 |
34623225.156 |
* |
2560 |
2260 |
資源儲量:5357.02萬方
開采標高: 2560米至 2260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未開發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根據甘財經二[2019]23號文件《甘肅省財政廳甘肅省自然資源廳甘肅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甘肅省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競買人成功競得采礦權后,應承擔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責任,按照《礦產資源開發與恢復治理方案》,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義務。競得人須按照“企業設立、政府監管、滿足需求、?顚S谩钡脑瓌t,設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賬戶,繳存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資金。并與永靖縣自然資源局簽訂《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責任書》和《礦區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責任書》,進一步做好礦區生態環境治理恢復的協調工作,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確保礦區復墾后地質生態環境的有效治理。
擬出讓年限:20年
起始價:9502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凡符合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須單獨申請。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采礦作業方式和作業工具。(二)競買人無違法開采記錄,未被列入礦業權人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三)競買人須具備良好的運營狀況、具備開發該礦產資源的必要條件,并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四)按規定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2年11月12日—2022年11月28日
地點:臨夏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申請人于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11日下午16時前(工作日)到臨夏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交易服務大廳(地址:臨夏市青年路2號)領取出讓文件及申請報名。本次掛牌不接受電話申請及傳真申請。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2年11月02日—2022年11月11日
申請報名方式:申請人于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11日下午16時前(工作日)到臨夏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交易服務大廳(地址:臨夏市青年路2號)領取出讓文件及申請報名。本次掛牌不接受電話申請及傳真申請。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次采礦權出讓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八、風險提示
礦業投資屬于風險投資,存在不可預見的自然因素變化和政策法規變化風險,競買人需慎重決策。為防止和解決采礦權人與礦區所在地居民發生土地、道路 和礦區環境等矛盾糾紛,競買申請人應提前赴出讓礦區所在地鄉(鎮)、村了解礦區實際情況, 及早與礦區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就礦區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引起的道路通行、生產生活用地、廠房料庫、用電用水、安全生產、礦區環境等有關問題和事項進行協調解決,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自行達成相關協議,由此引發的全部風險和矛盾糾紛,由競得人自行承擔和解決。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出讓采礦權的儲量、礦體賦存狀況、品位可能與實際開采存在誤差,競買人應仔細了解出讓礦權實際情況,充分評估投資風險。出讓成交后,競得人不得以礦產資源詳查報告中的資源儲量、開采條件、發生不可抗力等為由向自然資源等部門提出退款、索賠、延長開采期限等要求。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競得人在成交之日起,按時限要求繳納價款,逾期不繳納視為違約,出讓人可取消競得資格,沒收競買保證金,收回采礦權。
本公告在永靖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臨夏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