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號:吉公交礦采掛字[2022]5號)
受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委托,按照原國土資源部《礦業權交易規則》(國土資規[2017]7號)、自然資源部《關于調整礦業權交易規則有關規定的通知》(自然資發[2018]17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5]63號)等有關規定及要求,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購中心)對《吉林省臨江市盛海煤礦外圍資源》采礦權項目以掛牌方式進行出讓,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吉林省自然資源廳
場所:長春市長春大街518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購中心)
場所:長春市人民大街9999號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吉林省臨江市盛海煤礦外圍資源
開采礦種:煤
地理位置:吉林省白山市臨江市
面積:2.9535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1 |
4628339.32 |
42586072.77 |
2 |
4628504.32 |
42586433.77 |
3 |
4628495.32 |
42586820.77 |
4 |
4628934.32 |
42588978.77 |
5 |
4628524.32 |
42589167.77 |
6 |
4628535.32 |
42589439.77 |
7 |
4628027.32 |
42589182.77 |
8 |
4627921.142 |
42588990.17 |
9 |
4627596.018 |
42588409.34 |
10 |
4627586.406 |
42588230.8 |
11 |
4627685.949 |
42588230.73 |
12 |
4627687.32 |
42587952.77 |
13 |
4627697.00 |
42587905.00 |
14 |
4627739.32 |
42587747.78 |
15 |
4627745.00 |
42587560.00 |
16 |
4627755.69 |
42587273.90 |
17 |
4627735.69 |
42586561.89 |
18 |
4627625.69 |
42586577.89 |
19 |
4627600.69 |
42586080.89 |
20 |
4627609.32 |
42586072.77 |
21 |
4627704.32 |
42586072.77 |
22 |
4627754.32 |
42586072.77 |
* |
+650 |
+100 |
資源儲量:8720kt
開采標高: +650米至 +100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競買人在競得采礦權后,嚴格按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實施開采,并依法履行相關義務。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競買人競得采礦權后,必須按照國家、省、市、縣有關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工作相關法規和政策文件的要求,開展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并依法履行相關義務。
擬出讓年限: 以開發利用方案確定的年限為準。
起始價:2550.26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競買人必須具備獨立的企業法人或事業單位法人資格,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詢結果為準)。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2年03月29日—2022年04月15日 掛牌時間截止到2022年4月15日16時整,掛牌時間截止時有兩名或兩名以上競買人報價,系統將進入限時競價直至競價結束。
網上地址:http://www.ggzyzx.jl.gov.cn/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請登錄http://www.ggzyzx.jl.gov.cn查閱《關于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CA數字證書的使用說明》,按要求辦理CA數字證書。 數字證書辦理網站:http://139.215.214.77/PSPBidder/memberLogin咨詢電話及聯系方式: 電話: 0431-85177688 CA服務咨詢QQ:800805008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2年03月29日—2022年04月14日
申請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競買人須辦理數字證書,方可參加網上掛牌交易活動。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按照報價最高且資格審查合格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八、風險提示
1.出讓人和交易機構不組織現場踏查。競買人應充分了解礦業權掛牌出讓風險,應當自行前往實地踏查(現場踏查費用自理),充分了解和熟悉礦區及礦區周圍的現狀,否則出現問題后果自負。 2. 煤炭資源的產業政策調整較頻,競買人要充分考量潛在的風險和損失,自行承擔由于國家政策調整帶來的風險。 3. 出讓范圍與地表基本農田部分重疊,競得人要按照《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1號)有關規定落實保護性開發措施,相關工作要符合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重大建設項目用地要求。 4. 競得人須在成交確認書簽訂后7日內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成交價低于1000萬元的,一次性繳納;高于1000萬元的,可以選擇一次性繳納,也可以選擇分期繳納,分期繳納的首次繳納比例不低于成交價的20%,且不得低于1000萬元。競得人在7日內未按規定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視為放棄競得權,該項目將重新掛牌。 5.若原采礦權人不配合競得人辦理轉讓手續(采礦權及附屬設施等資產評估、轉讓合同簽訂等),造成原采礦權人的煤礦關閉退出等一切風險由原采礦權人承擔;若競得人不配合原采礦權人辦理轉讓手續(采礦權及附屬設施等資產評估、轉讓合同簽訂等),首期繳納的采礦權出讓收益不予退還。 6.采礦權投資存在有不可預計的風險,包括有關礦產資源情況(礦層厚度、礦石質量、儲量等)與實際開采有差距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質災害防治、環境保護等要求、對特定采礦方法、選礦方法限制以及礦產資源規劃調整的影響、不可抗力的影響等風險。競買人參加競買,即視為對采礦權現狀及相關情況已完全認可并自愿承擔所有風險。 7.有關該宗采礦權的用地、用水、用電、公路、環保、基礎設施等工作,由競得人自行負責解決并依法完善相關手續。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參加交易活動的競買人對本次掛牌出讓項目有異議的,須在本次掛牌結束前向出讓人提交書面材料和證據,以其他方式提出異議的均不受理。異議成立的,出讓人通知交易平臺中止或終止本次掛牌出讓項目交易;異議不成立的,按程序繼續交易。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探礦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2018〕457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十一、其他內容
(一)公告時間: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28日。 (二)原采礦權人競得或其他競買人與原采礦權人簽訂了采礦權轉讓合同并辦理了采礦權登記后,需重新編制開發利用方案,開發利用方案所利用的資源儲量為原界內資源儲量和界外評審通過的資源儲量簡單相加。(三)在掛牌出讓前,原采礦權人已做出書面承諾,承諾若其他人競得吉林省臨江市盛海煤礦外圍資源采礦權,積極配合競得人共同委托中介機構對現有臨江市盛海煤礦有限責任公司采礦權及附屬設施等資產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轉讓價格無條件轉讓給競得人,由競得人辦理采礦權變更手續。(四)掛牌競價結束后,要求競得人在5個工作日內,攜帶合法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銀行出具的符合規定的資金證明(金額不低于人民幣2600萬元)、“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詢記錄、網上在線打印的競買申請書、競買證書、成交通知書等到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購中心)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法定代表人本人不能前往交易機構進行資格審查委托他人辦理的,需出具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資料皆需提供原件,復印件須加蓋公章。交易機構留加蓋競得人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及資金證明原件。(五)競得人持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證明,須在7個工作日內到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成交結果進行公示。掛牌結果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競得人須在7個工作日內到吉林省自然資源廳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及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等。 (六)其他未盡事宜及本次掛牌出讓的更多信息,可咨詢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購中心)礦業權交易處。聯系 人:于濤 趙銘明 聯系電話:0431-81866918 地 址:長春市人民大街9999號7樓711室
本公告在吉林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購中心)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購中心)
2022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