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號:康礦交掛字〔2021〕0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礦業權交易規則》,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名稱:康縣自然資源局
場所: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大廳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
場所: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大廳
三、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康縣長壩范家寺建筑用砂巖礦
開采礦種:建筑用砂巖
地理位置:康縣長壩鎮
面積:0.0624平方千米,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序號 |
X |
Y |
1 |
3705727.7440 |
35539889.9742 |
2 |
3705728.8142 |
35540148.1637 |
3 |
3705359.1003 |
35540149.7011 |
4 |
3705358.0301 |
35539891.5017 |
* |
1532 |
1670 |
資源儲量:112.19萬立方米
開采標高: 1532米至 1670米
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已編制開發利用方案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要求:已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土地復墾方案
擬出讓年限:12.3年 向下取整
起始價:120萬元
四、投標人/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凡符合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須單獨申請。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企業營業執照載明的經營范圍應當具有砂石料開采、加工、銷售等相關經營內容。2、有符合規定的采礦作業方式和作業工具。 3、申請人無違法開采記錄,未被列入礦業權人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4、申請人須具備良好的運營狀況、具備開發該礦產資源的必要條件,并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 5、其他應具備的條件。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出讓方式:掛牌
掛牌時間: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1月05日 1、掛牌競價期限: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1月5日(工作日);
地點: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
六、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有意競買者請于2021年9月14日起到康縣自然資源局、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甘肅正大拍賣有限責任公司領取《甘肅省康縣采礦權掛牌出讓文件》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1年09月14日—2021年10月21日
申請報名方式:有意競買者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向康縣自然資源局咨詢,自行現場踏勘。于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10月21日(工作日)持《康縣采礦權掛牌出讓競買申請書》、《康縣采礦權掛牌出讓競買申請資格確認表》、《康縣采礦權掛牌出讓競買承諾書》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向甘肅正大拍賣有限責任公司提出競買申請,領取掛牌出讓文件。經康縣自然資源局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出讓文件的有關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21日17:00時(指銀行交換到賬時間)。競買保證金到賬后,申請人方確定為競買人,有資格參加競買活動。競買未成交者,競買保證金在掛牌截止后5個工作日內如數退還(不計利息)。 競買人于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1日到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大廳辦理競買手續。
七、確定中標人/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依據拍賣法、礦業權交易規則等制度規定
八、風險提示
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具有投資風險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變化,競買人應充分了解和考慮,慎重決策。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按照《礦產資源發》、《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及簽訂的合同執行。
十、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招標成交的,礦業權交易平臺發出中標通知書后,中標人不按要求簽訂礦業權出讓合同;拍賣、掛牌成交的,競得人如不按要求簽訂成交確認書,或簽訂成交確認書后不按要求簽訂礦業權出讓合同,則將被納入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違法失信“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本公告在康縣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隴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交易大廳同時發布。
康縣自然資源局
2021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