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類別:專家論文
作 者:佚名
所在地區:中國礦業企業海外并購風險淺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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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一、相關概述
對于我國礦業企業來講,對海外礦業資源的并購不同于別的并購,它具有自身的特點,礦業資源的并購通常涉及到國家戰略和經濟利益,而且海外并購的程序比較繁瑣、并購的環境也比較復雜、礦產資源的投資并購回收期較長、投資金額大,不僅如此,礦產資源的不可再生性也進一步加大了我國礦業企業海外并購的難度,上述種種因素都決定了我國礦業企業在進行海外并購時常常會面臨著巨大的風險。有限的國內資源供應已經難以滿足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積極拓展業務范圍,實施海外礦產資源的并購業務已經成為不少礦業企業推動自身發展,積極參與國際礦產資源市場競爭的重要手段和途徑。
正是基于此,我國礦業企業應當認真了解和把握海外并購中存在的風險及不確定因素,對風險有明確的認識,及時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改進,為我國礦業企業長期健康發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我國礦業企業海外并購動機及形式分析
礦業企業包含的行業以及企業較多,總的來講大致是指從事有色金屬礦產資源的勘探以及開采、冶煉的企業,或者從事煤炭礦產資源的開采以及加工的企業;或者從事石油勘探以及開采、加工的相關企業;從事鐵礦石的開采以及加工或者生產鋼鐵的企業,除此之外,也包括礦業產業鏈條中的其他緊密相關聯的子行業或者子企業。并購是對于企業收購以及企業兼并的總稱,它指的是企業在現代管理制度及財務管理制度下,依靠獲得目標企業的部分產權或者是全部產權來有效實現對目標企業的控制的一種經濟投資行為。在這其中,實施并購的一方稱為并購方,被并購的一方則稱之為目標企業。收購指的是依靠購買目標企業的資產或者是股權,并購方實現對目標企業的實際控制,而兼并則是指兩家或者是兩家以上的企業參與合并,并且原有的企業債權由存續企業或者是新設立的企業來進行承擔的經濟行為。
我國礦業企業實施海外并購行為的主要目標是占有及獲得目標資源,依靠一定的手段或者渠道直接購買另外一國企業的礦山、油田或者是相關的資源型企業的股份,在此基礎上擴大企業規模,實現自身礦業產業鏈條的擴張。對于我國礦業企業來講,要想獲得礦產資源,可以依靠以下途徑,如新建投資、市場換資源以及海外并購等,在這眾多的手段和方式中,海外并購時我國礦業企業進行海外規模擴張的最快捷途徑,也是獲得礦產資源的重要手段,依靠海外并購有效實現企業規;,甚至全球化,切實提升自身的行業競爭實力,這已經逐步成為了我國礦業企業生存和發展的新型模式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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