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類別:專家論文
作 者:佚名
所在地區:煤礦企業基建期會計核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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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3.2單項工程賦予唯一名稱
單項工程名稱要來源于項目概算,在招標和簽訂合同時要嚴格按照項目概算對各單項工程設置唯一名稱,該單項工程的輔助項目也要以主體工程為名稱,尤其是甲供材料和設備,如“鍋爐房工程”、“鍋爐設備”、“鍋爐脫硫脫硝設備”等,財務人員依據項目名稱確認是哪一項工程,工程結算時,要認真審核工程名稱書寫是否正確,與項目概算、合同以及原有工程名稱是否一致,若不一致,應及時和工程部門協商溝通,準確核算各單項工程成本。在實際工作中,不是一個施工單位只建設一個單項工程,也不是一個單位工程只能由一個施工單位來建設的,他們往往會交織在一起,情況也是相當的復雜,分配不得當就會造成會計核算不準確,為了準確掌握各項工程進度和各單位結算的情況,財務人必須按合同建立備查賬或設置輔助核算,這樣有利于單項工程成本核算,更會避免工程結算時超付工程款。
3.3培育優秀核算人員
一是制定會計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煤礦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引導財務人員遵照有關規定完成煤礦企業基建期會計核算工作任務;二是定期組織財會工作人員學習先進會計核算方法,樹立創新意識,妥善運用信息技術,確保會計核算信息真實、及時、有效,同時推行激勵機制,調動會計核算工作者積極性,主動解決核算問題,助推煤礦企業基建期經濟活動良性發展;三是提高財務人員的核算水平和整體素質,讓財務管理工作貫穿于煤礦基本建設的各個環節,規范會計基礎工作,進一步提高會計核算質量,降低工程建設投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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