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老板(化名)的合同簽下來了,他拿到超過1.5億元!"11月6日,山西寧武縣溫州煤老板之間,互相傳播著這個消息.這是一個他們可以接受、并高于預期的談判結果.之前,該煤礦曾有過兩次報價,分別為1.3億和8000萬元.不過,文老板并不高興.11月4日,在與筆者聊天時,他很不甘心地說,"2億我也不愿意賣.沒有人自愿賣礦."
作為中國民間投資最為活躍的群體,溫州人在2003年至2008年這煤炭業最火的數年里,大舉進入山西,以市價買下許多小煤礦.然而,這種市場化受讓礦權的方式,在2009年遇上了政府主導的煤炭資源整合.在強勢整合政策下,溫州煤老板只有黯然退場,一個煤老板說,"不讓你干了,有什么辦法?"
◎第一個整合版本:關鍵看補償政策
山西煤炭整合并沒有外人想象中那么"勢如破竹",其間的政策變動是制約交易的重要因素.這從寧武縣的浮動補償條約取消一事可見一斑.
從太原往北上高速,過忻州、原平,下高速往西北,路過軒崗鎮,可到寧武縣.從軒崗鎮開始,車行不多遠,就能看見一個個的煤堆場.寧武就座落在山西最大的煤田之一寧武煤田.
這里是煤老板聚集的地方,尤其以溫州人居多.在待整合的55座煤礦中約有20座屬于溫州人.上周,筆者深入寧武,詳細調研了當地煤炭資源整合情況.
寧武煤炭資源整合背景很簡單:去年下半年,山西省政府發起,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國有大煤企收購、兼并中小煤礦的行動.整合重組之后,全省礦井個數減至1000座,煤炭企業規模原則上不低于300萬噸/年,單個礦井生產規模原則上不低于90萬噸/年,且全部實現以綜采為主的機械化開采.按政策,作為被收購對象,小煤礦老板有兩種選擇:其一、以煤礦資產作價,入股國有礦,成為小股東;其二、把資產變現,拿現金走人.
9月20日,許多煤老板與重組方簽下了重組合同.這也是本次收購第一個版本.這組合同包括一份資產轉讓協議書、一份采礦權轉讓合同及一份補充協議.據溫州人煤老板何先生(化名)介紹,簽合同時,自己被告知是"應付省里的要求",兼并重組資產轉讓協議書不是主要協議,最終要以補充協議為準.
兼并重組資產轉讓協議書對資產轉讓價格,來自兩個方面:一個是實物評估,即煤礦固定資產的實物評估,該數據基于評估公司的評估報告.一個是資源價款補償.按照山西省2008年9月發布的《關于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所涉及資源采礦權價款處置辦法》規定,在退還剩余資源量價款的基礎上,以2006年2月28日為界限,在這之前繳納的資源價款補償原采礦權價款的100%,在這之后繳納的資源價款補償原采礦權價款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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