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退(免)稅是對報關出口貨物退還在國內各生產環節和流轉環節按稅法規定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或免征應納稅額。它是國際貿易中通常采用并為各國接收的、目的在于鼓勵各國出口貨物公平競爭的一種稅收措施。
出口貨物實行零稅率制度之所以未被國際社會或貿易組織確認為貿易保護措施而加以限制,是因為:
(一)在國際貿易中,由于各國稅制的不同而使貨物的含稅成本相差很大,出口貨物在國際市場上難以公平競爭,而絕大部分國家對出口貿易是鼓勵的,因此,出口貨物實行零稅率制度有助于提高貨物的競爭力。
。ǘ┮罁惙ɡ碚,間接稅是轉嫁稅,雖是對生產和流通企業征收,但稅額實際上是由消費者負擔,是對消費行為進行征收;而出口貨物并未在國內消費,因此應將出口貨物在生產流通環節繳納的稅款退還。
。ㄈ┮罁䥽H法的國家領域權原則,進口國還要根據本國稅法規定對進口貨物征稅,出口貨物實行零稅率可以有效地避免國際雙重課稅。
出口貨物退(免)稅是國際上通行的一項稅收措施!蛾P稅和貿易總協定》第六條規定:“一締約國領土的產品輸出到另一締約國領土,不得因其免納相同產品在原產國或輸出國用于消費時所須完納的稅捐或因這種稅捐已經退稅,即對它征收反傾銷稅或反補貼稅!边@里所說的用于消費時交納的稅捐是指貨物應納的間接稅,目前我國主要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兩個稅種。西方經濟學者以稅負是否轉嫁為標準將稅收分為直接稅和間接稅,習慣上把稅負直接由納稅者本人承擔的稅收(如所得稅)稱為直接稅;把納稅者繳納的稅款,通過價格等手段轉嫁給消費者承擔的稅收稱為間接稅。間接稅有價內稅和價外稅兩種形式,價內稅是指稅金包括在貨物價格內,即對含稅價格征收的一種稅;價外稅是指稅金不包括在貨物價格內,即對不含稅價格征收的一種稅。不論是價內稅價外稅,他們認為,均可以實行稅負轉嫁,直接稅則不存在轉稼。因此,在實行間接稅的國家和地區,出口貨物退(免)稅通常被稱之為對出口貨物免征或退還在國內已繳納的間接稅。盡管各國的具體做法不盡相同,但其基本內容都是一致的。由于這項制度比較公平合理,因此它已成為國際社會通行的慣例。
因此,我國現行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有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出口和代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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