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造地貌是由地球內力作用直接造就的和受地質體與地質構造控制的地貌。從宏觀上看,所有大地貌單元,如大陸和海洋、山地和平原、高原和盆地,均為地殼變動直接造成。但完全不受外力作用影響的地貌,如現代火山錐和新斷層崖是罕見的,絕大多數構造地貌都經受了外力作用的雕琢。故不論從構造解釋地貌,或從地貌分析構造,都必須考慮外力作用的影響。構造地貌分為3個等級:第一級是大陸和洋盆;第二級是山地和平原、高原和盆地;第三級是方山、單面山、背斜脊、斷裂谷等小地貌單元。第一級和第二級屬大地構造地貌,其基本輪廓直接由地球內力作用造就;第三級是地質構造地貌,或稱狹義的構造地貌,除由現代構造運動直接形成的地貌(如斷層崖、火山錐、構造穹窿和凹地)外,多數是地質體和構造的軟弱部分受外營力雕琢的結果。如水平巖層地區的構造階梯,傾斜巖層被侵蝕而成的單面山和豬脊背,褶曲構造區的背斜谷和向斜山,以及斷層線崖、斷塊山地和斷陷盆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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