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價格條款的內容
合同中的價格條款,一般包括商品的單價和總值兩項基本內容,至于確定單價的作價辦法和與單價有關的傭金與折扣的運用,也屬價格條款的內容。商品的單價通常由四個部分組成,即包括計量單位(如公噸)、單位價格金額(如200)、計價貨幣(如美元)和貿易術語(如CIF倫敦)。在價格條款中可規定:“每公噸200美元,CIF倫敦”(USD200 per M/T CIF London)?傊凳侵竼蝺r同成交商品數量的乘積,即一筆交易的貨款總金額。
二、規定價格條款的注意事項
為了使價格條款的規定明確合理,必須注意下列事項:
1.合理確定商品的單價,防止作價偏高或偏低。
2.根據經營意圖和實際情況,在權衡利弊的基礎上選用適當的貿易術語。
3.爭取選擇有利的計價貨幣,以免遭受市值變動帶來的風險,如采用不利的計價貨幣時,應當加訂保值條款。
4.靈活運用各種不同的作價辦法,以避免價格變動的風險。
5.參照國際貿易的習慣做法,注意傭金和折扣的合理運用。
6.如交貨品質和數量約定有一定的機動幅度,則對機動部分的作價也應一并規定。
7.如包裝材料和包裝費另行計價時,對其計價辦法也應一并規定。
8.單價中涉及的計量單位、計價貨幣、裝卸地名稱,必須書寫正確、清楚,以利合同的履行。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