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的范圍及辦理機關
。ㄒ唬┺k理的范圍:采礦權注銷登記審批
。ǘ┺k理機關:云南省國土資源廳
二、對企業辦理手續需申報的相關材料和要求
。ㄒ唬┥陥蟮南嚓P材料。
1.采礦權注銷申請報告;
2.采礦權注銷申請登記書;(附電子報盤)
3.礦山所在地州(市)、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審查意見;
4.原采礦許可證正、副本;
5.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注:1.上述提交要件申報材料先提交1份,經審查合格后再行復制5份。
2.資料請按上述順序裝訂、電子文件用U盤或者移動硬盤上報,用后退還。
3.第1項材料必須使用采礦權報盤軟件(下載網址:http://www.yndlr.gov.cn)制作,并附電子報盤。
4.電子文檔為WORD文檔、圖為JPG文件。采礦申請人自接到領證通知30日內不辦理領證手續的視為放棄。
。ǘ┺k理的要求。
1.采礦權人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內或者有效期屆滿,停辦、關閉礦山的,應當自決定停辦或者關閉礦山之日起30日內,向原發證機關
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注銷登記手續。
2.申報材料齊全,申報材料編制符合規范要求。
三、審查及辦理
。ㄒ唬⿲彶椋号c辦理要求一致。
。ǘ┺k理:申請變更采礦權的,審批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變更申請之日起40日內,作出準予變更或者不準變更的決定,并通知轉讓人和受讓人。準予變更的,采礦權人應當自收到批準變更通知之日起60日內,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四、相關法律責任
不辦理采礦許可證注銷登記手續的,由登記管理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采礦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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