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權評估的目的,就是為各種因礦業權流轉變動而發生的經濟行為提供礦業權價值的咨詢意見。礦業權評估目的源自礦業權市場的需求。我國礦業權評估需求主要有:礦政管理、礦業經營活動、金融市場、法律事務及咨詢、環境保護等。同一礦業權因將發生的市場經濟行為的不同,其價值類型會不同,評估時選取參數的角度和種類也會有所不同,從而評估值也必然不相同。因此,明確評估目的,對于客觀地組織礦業權評估工作,提高礦業權評估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ㄒ唬┮缘V業權出讓為目的
礦業權出讓是國家作為礦產資源所有者將礦產資源使用權(含勘查的權利)讓渡給礦業權人,賦予礦業權人在規定的范圍和時間內勘查、開采礦產資源的權利和收益權!兜V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和《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都對出讓礦產地的礦業權時必須評估作出了規定。根據法律規定,為出讓時收取礦業權價款需要進行礦業權價值的評估。在此目的下,礦業權評估是為出讓機關提供礦業權價值的咨詢服務。
。ǘ┮缘V業權轉讓為目的
礦業權轉讓是礦業權在二級市場上的流轉!短降V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對轉讓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時必須評估作出了規定。除此之外,由礦業權人或當事人自主決定是否進行轉讓評估。在此目的下,礦業權評估是為轉讓當事人雙方提供礦業權價值的咨詢服務。
。ㄈ┮缘V業權抵押為目的
礦業權人因向銀行貸款融資或其他舉債經濟行為等目的將礦業權作為抵押物設定抵押權時,債權人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物價值依據的,抵押人可以委托評估機構評估抵押物。這是擔保法對債權人提供的法律保護,但不是對評估做的強制性規定。它仍要依據債權人的意愿進行。在此目的下,礦業權評估是為抵押行為當事人(債權人和債務人)提供礦業權價值的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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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3條設定了破壞礦產資源罪,有關的刑事訴訟需要礦業權價值評估提供咨詢參考。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礦業權人的產權意識也不斷加強,由于越界開采、非法開采等侵權行為引發的民事法律訴訟也屢見不鮮,常常需要依靠礦業權價值評估來解決。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