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權是探礦權和采礦權的合稱。礦業權是依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權能分離而產生的,是由 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權派生出的他物權,具有不動產物權的特征。礦業權是財產權的一種形式,設立礦業權可以使礦產資源所有權與人們對礦產資源進行勘查、開采的權利相分離。
探礦權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許可證規定的區塊范圍內,勘查礦產資源的權利。取得勘查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稱為探礦權人。
采礦權是指在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和期間內,開采礦產資源和獲得所開采的礦產品的權利。取得采礦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稱為采礦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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