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政府2023年5月提出的影響采礦行業的四項法規修正案預計將在起草工作組會議議定后公布。
21日,墨西哥經濟部長萊克爾·布恩羅斯特羅(Raquel Buenrostro)在參加完墨西哥鋼鐵協會(Canacero)年會后接受BNAmericas采訪時稱,“我們正會同政府不同領域和部門以及私營企業評估這些規定”。
她補充說,這些規定將在“工作組會議結束”時就緒,但沒有具體說明日期。
去年5月,墨西哥政府修改了《礦法》、《全國水法》、《生態平衡與環境保護通則》、《廢物預防和綜合管理通則》,所有這些都會影響采礦業,并引發行業擔憂和批評。
礦業改革規定應該在去年11月份之前公布,但事實上沒有,由于法律真空,特別是勘探方面,造成了不確定性以及礦業公司經營各個重要環節的推遲。
雖然新規定保留了墨西哥地調局(SGM)或類似機構可從事勘探方面的規定,但可以同了解未出讓土地上礦產賦存情況的企業簽訂為期5年的勘探協議。
如果這些區域發現了礦產,企業在繳納公開招標最高報價90%以上的資金并滿足法律要求的情況下獲得礦權,但對于專門從事勘探、財務能力低并要同大型企業競爭的礦業公司來說,這項規定尤其令人擔憂。
為BNAmericas提供咨詢的行業律師解釋說,以前的規定適用于不與去年5月份改革沖突的方面。如果一家礦業企業被告知不適用新規定,那么就需要遵從以前的規定。
律師稱,盡管修改后的法律適應于那些沒有向法院尋求保護的公司,因為目前還沒有法規,但在實踐中,以前的法規仍適用于某些方面。
雖然這些規定可能會澄清一些法律問題,但希望仍寄托在今年最高法院可能會判定一項違憲行為上,因為下議院的反對派對采礦改革提起了上訴。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