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概述
1.1,1基本概念
。1))礦石:凡是地殼中的礦物集合體,在現代技術經濟條件下,能以工業規役從中提取國民經濟
所必需或者金屬或非金屬礦物產品的,就叫礦石。
礦石的聚集體叫礦體,礦床是礦體的總稱。一個礦區,可由一個或若干個礦體組成。
。2))廢石;礦體周圍的巖石〔圍巖)以及夾在礦體中的巖石(夾石〕,不含有用成份或含量過少。
當前不宜作為礦石開采的,則d為康石。
礦石和廢石的概念是相對的。
品位(邊界品位、工業品位)、儲量、巖漿巖、沉積巖、變質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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