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設立統一規范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意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實施方案》,將福建省確立為全國第一個生態文明試驗區,圍繞建設國土空間科學開發的先導區、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先行區、環境治理體系改革的示范區、綠色發展評價導向的實踐區,提出6個方面26項重點任務和38項改革成果要求。這是黨中央、國務院總攬全國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大局作出的重大部署,對于全面提升福建省生態文明建設水平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是福建省生態省建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設立統一規范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意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實施方案》,這標志著我們國家為人類追求良好的生態文明提出了中國方案的實施意見,而福建將先行試驗,為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探索路徑、積累經驗!备=ㄉ鐣茖W院研究員潘叔明在解讀《福建方案》時表示。
綠色發展的中國方案
“《關于設立統一規范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意見》,是解決綠色發展這一世界性難題的中國方案,是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治國理政新實踐新思想!迸耸迕髡f。
20世紀中后期,人類社會開始關注人類生存、生活、生產的資源環境問題,有關的國家、國際組織、生態學家、社會活動家提出了各種治理和建設的方案,但均未形成完整、系統的框架。人們更多地偏向于認知,而非實踐,或專注于單項技術的突破,而非總體上的長期戰略部署。
我們從自己國家建設的具體實際出發,從自身的經驗出發,吸納國際社會的積極共識,明確建設生態文明,要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基礎,以自然規律為準則,以可持續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為目標,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社會。從整體上處理好人與自然這一人類社會最基本的關系。
在建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發展與保護相統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自然價值和自然資本、空間均衡、山水林田湖是一生命共同體等新理念基礎上,遵循生態文明的系統性、完整性及其內在規律,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進綠色發展為目標,以體制創新、制度供給、模式探索為重點,設立統一規范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將中央頂層設計與地方具體實際相結合,集中開展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綜合試驗,規范各類示點示范,進一步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把整個生態文明制度納入國家治理體系,推動生態領域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這是中國方案指導思想的鮮明特點。 [1] [2] [3]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