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是國家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是十分寶貴的戰略性資源,《礦產資源法》明確規定對其實行有計劃的開采。
一、近年來我部加強稀土資源管理與保護的主要工作
一是嚴格稀土礦業權管理。2005年明確了稀土探礦權、采礦權的部、省兩級發證管理權限;2007年將授權省級的稀土礦業權發證權限上收到部;2009年開始原則上暫停受理新的稀土探礦權、采礦權申請。
二是加快稀土資源開發整合。各地大力推進稀土礦開發整合,積極參與稀土行業兼并重組,不斷優化稀土礦勘查、開采布局,我部在此基礎上于2012年公告了稀土探礦權、采礦權名單。
三是實行稀土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管理制度。自2006年以來,連續十年在全國實行稀土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管理,印發了《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勘查開采管理暫行辦法》(國土資發〔2009〕165號)和《開采總量控制礦種指標管理暫行辦法》(國土資發〔2012〕44號),建立了礦山企業月報、季報網上直報制度,加強稀土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的動態監管。
四是持續開展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將稀土礦列為重點整頓礦種,嚴厲打擊無證勘查開采、亂采濫挖等違法行為,與工信部等8部委多次聯合組織打擊非法開采、冶煉分離、銷售、走私稀土的整治行動。在我部倡導下,由9。▍^)20市(州)地方政府牽頭的稀土開發監管區域聯動行動形成全國一盤棋的新局面,各。▍^)各市(州)的區域聯動工作取得成效。
五是抓緊推進稀土資源合理開發利用。2010年起,我部與財政部共同組織實施了“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采取“以獎代補”和示范工程兩種形式來鼓勵和支持礦產資源綜合利用。2013年起,我部公告了稀土等重要礦種礦山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綜合利用率的“三率”指標,將“三率”指標納入企業考核,規范企業的生產行為。
二、提案涉及的有關問題
一是白云鄂博主東礦區稀土資源保護問題。白云鄂博礦屬于品種多、資源大的多金屬共(伴)生礦,主礦、東礦相對西礦稀土豐度高。為保護主東礦區稀土資源,同時保證企業正常生產,我部已為包鋼辦理了白云鄂博鐵礦(西礦)采礦權,并下發了《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白云鄂博礦有關問題的函》(國土資廳函〔2009〕449號),將西礦開采與主東礦減產直到停采掛鉤。 [1] [2]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