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加強地質勘查監督管理,規范商業性礦產勘查實施方案審查工作,根據《湖南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地質工作的意見》(湘政發[2006]30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商業性礦產勘查是指非國家投資的營利性礦產勘查活動。凡由省國土資源廳登記發證的商業性礦產勘查項目,在探礦權新立、延續、勘查范圍變更登記時,必須依照勘查規程規范的要求編制礦產勘查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并申請審查。
第三條 實施方案由探礦權人或探礦權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審查申請,由省國土資源廳統一組織審查,省地質勘查項目管理機構(以下簡稱項目管理機構)具體實施,市州、縣市區國土資源局負責實施方案執行的監督檢查。
第四條 省國土資源廳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彶樘降V權申請登記書及有關資料;
。ǘ┎轵灲泴<覍彶榈目辈閷嵤┓桨、勘查工作階段性成果報告、勘查地質報告,并歸入探礦權申請檔案;
。ㄈ⿲嵤┓桨傅膶彶楹蛨绦星闆r進行監管。
第五條 項目管理機構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芾韺嵤┓桨笇彶樯暾;
。ǘ┙M織專家對實施方案進行審查;
。ㄈ┴撠煂<覍彶橐庖娺M行整理,督促申請人按照專家意見修改實施方案,形成最終審查意見并上報省國土資源廳(3份),同時抄送探礦權申請人(1份)。
。ㄋ模⿲μ降V權人申請探礦權轉讓或儲量評審的項目,組織審查實施方案的執行情況,提出審查意見。
第六條 市州、縣市區國土資源局履行下列職責:
。ㄒ唬﹨⑴c重要商業性礦產勘查實施方案審查;
。ǘ└鶕泴彶橥ㄟ^的實施方案,對探礦權人的勘查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ㄈ⿲μ降V權人申請探礦權延續、變更(涉及實施方案調整)的項目,組織專家對實施方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出具檢查意見。
。ㄋ模﹨⒓禹椖康囊巴怛炇。
第七條 實施方案必須由具有相應地質勘查資質的單位編制,實施方案編制必須符合本辦法所附《礦產普查實施方案編寫提綱》的要求。 [1] [2] [3]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