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關于促進災區城鄉群眾就業情況
“5·12”汶川特大地震共造成我省152萬城鄉勞動者失業、失地。各級黨委、政府把群眾的就業問題放在突出位置,先后出臺了一系列解決災區群眾就業的政策措施,努力擴大就業援助范圍,增加公益性崗位,緩繳社會保險費,降低失業保險費率,進行失業預登記,發放失業保險金,代繳醫療保險費;積極抓好就業服務,組織開展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逐戶登記造冊,在安置點設立工作站、開通就業援助大篷車,為災區群眾提供政策咨詢、崗位信息、就業培訓;加強與援建。ㄊ校﹨f調,積極搭建定向招工、勞務輸出對接平臺,把崗位送到災區群眾身邊。目前,全省已幫助129.6萬名受災群眾實現就業,其中公益性崗位安置19.3萬人,組織勞務輸出25.6萬人;為3000余戶受災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11億元,為1600余戶企業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為1000余戶企業、10.7萬職工進行失業預登記并發放失保金。
六、關于災區“三孤”人員安置情況
“5·12”汶川特大地震使我省災區新增“三孤”人員1449人,其中孤老635人,孤兒630人,孤殘184人。災區各級黨委、政府十分重視“三孤”人員安置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對“三孤”人員進行妥善安置。一是集中安置。各級民政部門將“三孤”人員就近妥善安置到所屬的社會福利機構,當地安置有困難的,通過協調安排到輕災和無災市、縣社會福利機構。目前,集中安置在國辦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和農村敬老院的“三孤”人員共計267人。二是分散安置。對孤兒采取親屬監護、家庭收養、家庭寄養、集中供養、學校寄宿、社會助養等方式養育,對孤老、孤殘實行臨時安置與長期安置相結合、集中供養與分散撫養相結合的方式妥善安置。目前,已分散安置1182名。三是保障基本生活。地震發生后,政府對“三孤”人員給予每人每月600元的臨時生活救助;臨時生活救助結束后,對重災縣(市、區)“三孤”人員繼續給予每人每月400元的后續生活救助;后續救助政策到期后,再將“三孤”人員分別納入農村“五!、城鎮低;蚣泄B等政策統籌安排。
七、關于地震遇難人員名單公布情況
在“5·12”汶川特大地震搶險救援階段,經各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統計,我省共有68712名同胞遇難,17921名同胞失蹤。核實公布遇難人員名單,是政府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對遇難同胞負責的具體體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這項工作,確定了實事求是、依法辦事、分類處理的原則和核實一批、公布一批的辦法,制訂了依法規范的工作方案。遇難人員名單公布,須由利害關系人或所在單位、基層組織向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報,并提供死亡證明、火化通知書或宣告死亡判決書等相關材料,報經縣(市、區)政府審核后,由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張榜公布;失蹤人員名單公布,須由利害關系人或所在單位、基層組織向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申報,并提供宣告失蹤判決書,報經縣(市、區)政府審核后,由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張榜公布!5·12”汶川特大地震共造成全省181個縣(市、區)中的98個縣(市、區)有遇難或失蹤人員,目前80%以上的縣(市、區)已經完成公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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