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按計劃進行設備的維護、檢修,保證站內設備符合技術標準要求;
b.與鄰站相互配合,迅速排除設備故障,確保電路安全暢通;
c.巡視站內設備,掌握設備運行狀況,建立健全設備技術檔案和運行資料,并 按規定上報運行情況;
d.提高維修水平,降低材料、能源消耗,做好儀表(器)、工具、備品、備件的 維護和管理;
e.做好站內安全保衛工作。
2.2.5 各級有人微波站必須設站長和專責技術人員,實行晝夜值班。
3 技術管理
3.1 電路管理
3.1.1 微波電路的啟用、停運和檢修,應得到相關通信調度部門同意后,再由部、 網、省微波通信管理部門統一安排。
3.1.2 在微波主干電路上開放區域性電路時,有關微波通信管理部門應對其可行性 報告進行審核,待批復后方可開展工作。
3.2 數字微波電路的質量指標
3.2.1 電路傳輸質量指標應符合電路設計指標。
3.2.2 設備質量指標。
a.天饋線系統電壓駐波比系數<1.2。
b.公務通道信噪比。
區間:≥42dB。
全程:>30dB(2500km假想參考數字電路)。
c.倒換方式:基帶無損傷倒換。
d.傳輸容量:
PCM960路 (34368kb/s);
PCM120路 (8448kb/s);
PCM30路 (2048kb/s)。
e.比特率:
基群標稱比特率 2048kb/s, 容限為±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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