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水是自然界中發生的雨、雪、露、霜、霰、雹等現象的統稱。其中以雨、雪為主,就我國而言更以降雨為最重要。關于降雨的形成機制與類型已在氣象學與氣候學課程中介紹,從水文學科要求出發,主要側重降水的數量特征、時空分布變化以及雨區范圍和移動過程等問題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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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降水(總)量指一定時段內降落在某一面積上的總水量。一天內的降水總量稱日降水量;一次降水總量稱次降水量。單位以毫米計。
2.降水歷時與降水時間前者指一場降水自始至終所經歷的時間;后者指對應于某一降水而言,其時間長短通常是人為劃定的(例如,1、3、6、24小時或1、3、7天等),在此時段內并非意味著連續降水。
3.降水強度簡稱雨強,指單位時間內的降水量,以毫米/分或毫米/時計。在實際工作中常根據雨強進行分級,常用分級標準如表2-8所示。

4.降水面積即降水所籠罩的面積,以平方公里計。 [1] [2] [3]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