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定盈利目標和虧損限度
在進行期貨交易之前,必須認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計戈U。并對預期獲利和潛在的風險作出較為明確的判斷和估算。一般來講,應對每一筆計劃中的交易確定利潤風險比,即預期利潤和潛在虧損之比。通用的標準是3:1。也就是說,獲利的可能應3倍于潛在的虧損。在具體操作中,除非出現預先判斷失誤的情況,一般應注意按計劃執行,切忌由于短時間的行情變化或因傳聞的影響,而倉促改變原定計劃。同時,還應將虧損限定在計劃之內,特別是要善于止損,防止虧損進一步擴大。另外,在具體運作中,還切忌盲目追漲殺跌。
(四)制定期貨交易計劃
期貨交易是一項風險性很高的投資行為,參加期貨交易一定要事先制定妥善的交易計劃,主要包括:自身財務抵御風險的能力、所選擇的交易商品、該商品的市場分析、該商品的持有期限等。
(1)自身的財務狀況
投資者自身的財務狀況決定了其所能承受的最大風險,一般來講,期貨交易投資額不應超過自身的流動資產的50%。因此,交易者應根據自身的財務狀況慎重決策。
(2)所選擇的交易商品
不同的商品期貨合約的風險也是不一樣的。一般來講,投資者入市之初應當選擇較為熟悉的期貨合約。
(3)商品市場分析
交易者應依據基本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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