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額定電壓3kV及以上的電流互感器,其額定絕緣水平應符合GB 311.1-83 《高壓輸變電設備的絕緣配合》的規定。但對主絕緣為有機固體材料的互感器, 其短時工頻耐壓試驗時間由1min延長為5min。
注:在出廠試驗中,對主絕緣為有機固體材料的互感器,如果每臺都進行局 部放電測量,則允許短時工頻耐壓試驗時間仍為1min。
1.3.7.2 一次繞組段間絕緣要求
對于一次繞組為分段式,以便通過串并聯得到多種電流比的電流互感器,其 一次繞組段間絕緣的短時工頻耐受電壓應不低于2kV(有效值)。
1.3.7.3 二次繞組絕緣要求
二次繞組之間及對地絕緣的短時工頻耐受電壓為2kV(有效值)。
1.3.7.4 繞組匝間絕緣要求
將二次繞組開路,對一次繞組通以電流并維持1min,或者將一次繞組開路, 對二次繞組通以電流并維持1min,互感器的匝間絕緣不應損壞。具體試驗要求和 方法按1.5.5款的規定。
1.3.8 介質損耗率(tgδ)
對額定電壓35kV及以上的油浸式電流互感器,應在各型電流互感器的技術條 件中規定介質損耗率的要求,并應在10kV和 的設備最高電壓下測試。
注:①對額定電壓35kV和63kV的互感器,在出廠試驗中,允許只在10kV 電壓下測試。
、谌鐪y試條件暫不具備,經用戶同意,額定電壓110kV的互感器,在出廠 試驗中,亦可只在10kV電壓下測試。
1.3.9 局部放電水平
對局部放電水平的要求按GB 5583-85《互感器局部放電測量》的規定。
1.4 試驗的一般說明
1.4.1 試驗分類
本標準所規定的試驗分為出廠試驗及型式試驗兩類。
出廠試驗是對每臺互感器均須進行的試驗。
型式試驗是僅對每種新產品的一臺或數臺均須進行的試驗。新產品在成批投 產前應進行全部型式試驗。當更改結構、原材料或工藝方法時,應重新進行部分 或全部型式試驗。定期性型式試驗至少每五年進行1次,此時,可以從同一型式 的電流互感器中選取代表性產品作為試品,并應在生產的批量中選取。
1.4.1.1 出廠試驗項目
出廠試驗項目及順序如下(各型互感器的實際試驗項目按本標準的有關規定取 舍):
a.絕緣油性能試驗;
b.密封性試驗;
c.出線端子標志檢驗;
d.二次繞組短時工頻耐壓試驗;
e.繞組匝間絕緣試驗;
f.一次繞組段間短時工頻耐壓試驗;
g.一次繞組短時工頻耐壓試驗或操作沖擊耐壓試驗;
h.介質損耗率(tgδ)測量;
i.局部放電測量;
j.誤差試驗,依據各準確級的相應要求。
1.4.1.2 型式試驗項目
凡進行型式試驗的互感器亦應作1.4.1.1項所規定的全部出廠試驗項目。
型式試驗項目如下:
a.溫升試驗;
b.一次繞組雷電沖擊全波耐壓試驗;
c.外絕緣短時工頻濕耐壓試驗或操作沖擊濕耐壓試驗;
d.介質損耗率(tgδ)測量;
e.絕緣熱穩定試驗;
f.誤差試驗,依據各準確級的相應要求;
g.短時電流試驗;
h.伏安特性測量(僅適用于保護用互感器);
i.儀表保安電流測量。
1.5 出廠試驗
1.5.1 密封性試驗
試驗要求和方法由各型互感器的技術條件規定。
1.5.2 一次繞組短時工頻耐壓試驗或操作沖擊耐壓試驗
試驗按GB311.1-83和GB311.2~6-83《高電壓試驗技術》的規定。 操作沖擊耐壓試驗采用慣用沖擊耐壓試驗,應以正、負兩種極性波進行。當確知 某一極性波最為嚴格時,可僅用該極性波作試驗。
試驗電壓應加到連在一起的一次繞組出線端子與地之間,夾件、箱殼(如果 有)、鐵心(如果應該接地)和二次繞組的所有出線端子皆連在一起接地。
1.5.3 一次繞組段間短時工頻耐壓試驗
當一次繞組為分段式,應進行段間絕緣短時工頻耐壓試驗。試驗時,其余線 段和其他繞組應與夾件、箱殼(如果有)和鐵心(如果應該接地)連在一起接地。
1.5.4 二次繞組短時工頻耐壓試驗
試驗電壓應加到連在一起的二次繞組出線端子與地之間,夾件、箱殼(如果 有)、鐵心(如果應該接地)和一次繞組所有出線端子皆連在一起接地。
當具有多個二次繞組或線段時,每次試驗電壓應加到一個二次繞組或線段與 地之間,其他繞組或線段應與夾件、箱殼(如果有)和鐵心(如果應該接地)連在一起 接地。
1.5.5 繞組匝間絕緣試驗
制造廠應在下列兩種試驗中任選一種進行:
a.二次繞組開路,對一次繞組通以額定頻率的額定一次電流(或額定擴大一次 電流),維持1min。如果在此一次電流值下二次端電壓超過3.5kV(峰值),則應降 低一次電流值,使二次端電壓等于3.5kV(峰值)。
b.一次繞組開路,對二次繞組通以額定頻率的額定二次電流(或額定擴大值的 二次電流),維持1min。如果在此二次電流下二次端電壓超過3.5kV(峰值),則應 降低二次電流值,使二次端電壓等于3.5kV(峰值)。
對具有多個二次繞組的互感器,應對每一個二次繞組進行匝間絕緣試驗。在 試驗其中一個二次繞組時,其他二次繞組均應短接并接地。
注:①本試驗并非模仿運行時的二次繞組開路狀態,只是為了表明其匝間絕 緣是否良好,因此對電流和電壓波形不作規定。二次繞組在運行中開路,尤其是 匝數相當多時,會引起危險,必須避免。
、趯︻~定電壓10kV及以下的互感器,允許采用抽試辦法。抽試臺數為同一 批產品的5%,但不少于10臺。首次抽試如有不合格時,應加倍臺數第2次抽 試。如果第2次抽試全部合格,則僅返修首次抽試的不合格品;如果第2次抽試仍 有一臺不合格,則應逐臺試驗。
、蹖Σ捎枚搪吩蜒a償的互感器,不進行本試驗。
1.5.6 介質損耗率(tgδ)測量
介質損耗率(tgδ)應在額定頻率下用西林電橋或類似電橋測量。試驗時環境溫 度和試品溫度應為10~30℃。
測試電壓應加在短接的一次繞組之出線端子上。通常以短接的諸二次繞組之 出線端子接測量電橋,金屬箱殼接地。如果互感器具有專用測量端子(如電容型絕 緣的地屏引出端子),則以此端子接測量電橋,諸二次繞組皆應短接與金屬箱殼連 在一起接地。
1.5.7 局部放電測量
局部放電測量按GB 5583-85的規定。
1.6 型式試驗
當制造廠持有同類型互感器某些項目的型式試驗證書,并能為用戶所接受 時,該項型式試驗可以不做。
1.6.1 溫升試驗
溫升試驗場所的環境溫度為10~40℃。試品周圍1~2m處不得有墻壁、 熱源和堆積雜物以及外來輻射、氣流等干擾。
測量環境溫度應采用2~3個溫度計,其測溫端各浸于容積不小于1000mL 盛滿油的杯中,放置在試品周圍1~2m處,并位于試品高度的中點。當試品高 度低于500mm時,須將試品墊高300~500mm。環境溫度應以這些溫度計的平 均值為準。確定溫升的環境溫度值取試驗最后2h內3次所測溫度的平均值。
試驗時,被試互感器的狀態應相當于運行狀態。連接一次出線端子的導線, 單根長度應不小于1.5m,并須選取合適的截面,使在試驗時導線距出線端子 0.75~1m處的溫升為40±3℃。各二次繞組接額定負荷或短接。
對試品的一次繞組,應通以額定頻率且為實際正弦波的額定連續熱電流,直 至試品各部位溫度穩定為止。對多電流比互感器,應以最大額定電流值進行試 驗。
對干式互感器,應以鐵心表面溫度為準;對油浸式互感器,應以油頂層溫度 為準。但無論何種結構,凡在試驗中能連續測量繞組溫度時,則應以繞組溫度為 準。如果這些部位的溫度在溫升試驗后期每2h內上升值不超過1℃,則認為試品 的溫度已達到穩定狀態。
測量母線、出線端子及鐵心表面溫度,可采用酒精溫度計或適當的(不受磁場 影響的)熱電偶或電阻型溫度計,并使其測溫端與被測點緊密接觸。測量油頂層溫 度時,溫度計的測溫端應浸沒于油面下50~100mm(如用溫度計座時,座內應充 以油)。
所有溫度計、熱電偶或電阻型溫度計的測量誤差應不大于±0.5℃。
繞組平均溫度的測量,一般應采用電阻法,但對于電阻值很小的繞組,推薦 采用熱電偶法。
用電阻法測量繞組平均溫度時,測量所用儀器應具有足夠的靈敏度和準確 度。繞組的冷態和熱態電阻應用同一接線、同一儀器測量。
在溫升試驗結束,切斷電源之后,立即測量繞組的直流電阻。由停電到測得 第1個讀數的時間間隔一般不超過1~2min。然后在8~10min內每隔相等的時 間(30~60s)測定一個電阻值,依次記錄為R1、R2、R3…Rk。其后再隔5~ 10min補充測量一個參考值Rn。與此同時,記錄各個測定時間t1、t2、t3…、 tk,以切斷電源瞬間為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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