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 試驗條件
試驗需在溫度為23±2℃、相對濕度為45%~55%的環境中進行。
1.9.4 試驗程序
a.將試樣平放在透氣儀的進氣孔上,套上適當的夾圈并固緊試樣;
b.緩慢調節吸風電機的速度并逐漸抽真空,使試樣兩側達到147Pa固定壓 差,即時讀取垂直壓力計的液面高。如某些織物達不到上述壓差時,可采用其它 壓差,但應在試驗報告中注明使用的具體壓差;
c.根據垂直壓力計的液面讀數,從儀器提供的壓差-流量表格中查出試樣的透 氣量;
d.在試樣上隨機選擇10個位置,重復a~c項程序一共進行10次透氣性能試 驗。
對于涂層類織物或膠合織物均不宜用此方法試驗。
1.9.5 試驗結果
以試樣10次透氣性能試驗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檢驗衣料透氣性能的指標。
衣料的透氣量以L/(m2·s)為單位,其值應不小于標準規定值。
1.9.6 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的內容同1.1.7條。
1.10 斷裂強度和斷裂伸長試驗
1.10.1 主要設備
織物斷裂強度試驗機一臺,應符合下列要求:
a.斷裂強度應以公斤為單位;
b.上下夾鉗間距離為20cm;
c.下夾鉗未載荷時下降速度為10~11cm/min;
d.選定的載荷重錘,應使試驗數據在刻度盤指示讀數的 20%~75%的范圍內 為宜;
e.預加張力重錘夾有0.25kg、0.5kg和1kg三種。
1.10.2 試樣
1.10.2.1 取樣
取樣的方法同1.1.2.1條。
1.10.2.2 試樣的準備
在樣品布上距布邊至少100mm處,分別剪取長度方向與經向一致和長度方向 與緯向一致的矩形試樣各3塊,共計6塊;試樣的寬約55mm,長度隨試驗儀器 類型而定(約300~380mm),然后精確修整邊紗,使試樣寬度為50mm(公差為1/2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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