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預驗初評合格的出口商品,出口時,外貿經營單位,應持出口商品檢驗換證憑單(或預驗結果單)連同合同、信用證副本向出口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辦理報驗,申請出口換證。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審核檢驗依據,并按照規定執行查驗或口岸查驗,對符合規定要求的,準予換發出口證書、辦理放行手續,才可報關輸出。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辦理的產地檢驗,大部分是預驗性質,按同樣情況辦理。
出口預驗是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便利外貿的一種靈活做法,有以下優點:
。ǎ保╊A驗發現商品不合格時,可以有充裕的時間進行返工整理,或另行換貨,避免出口檢驗時發現不合格,影響及時出口。
。ǎ玻┊a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執行預驗,可使不合格產品不出廠,可以防止不合格商品運抵口岸,造成積壓和其他損失。
。ǎ┠承┥唐,特別是用機器捆包的商品,可以在包裝之前進行預驗,避免或減少拆包的損失。
。ǎ矗⿲δ承┥形闯山坏纳唐,通過預驗,以便經營單位掌握貨物的實際質量情況,參考預驗結果對外成交,簽訂合同中的品質條款。
。ǎ担┯行┥唐房梢栽谏a過程中先預驗一部分商品,發現問題可以及時提請生產企業研究改進,避免造成大批量不合格的損失。
。ǎ叮┰谏a企業執行預驗,可以使檢驗工作深人生產領域,了解原材料情況以及生產工藝情況,有利于加強質量監督管理。
。ǎ罚┏鋈刖硻z驗檢疫機構可以主動調節工作的忙閑,避免出口檢驗發生的船期緊、時間急,來不及檢驗的現象,有利于完成出口任務。
出口商品執行預驗也有一些缺點,例如:
。ǎ保⿲ι形闯山坏纳唐穲绦蓄A驗,如果合同、信用證規定了新的檢驗項目,在出口換證時就要重行抽樣,補驗有關的項目。
。ǎ玻╊A驗的批次有時不同于出口的批次,就要發生分批或并批出口的現象,有些商品出口換證時,如不能使用原來的檢驗結果數據,就要復驗或重驗。
。ǎ常╊A驗商品如超過檢驗有效期,原來的出口商品檢驗換證憑單就失效了,還要重行報驗,增加了重復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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