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提出了大型煤炭基地煤炭資源勘查開發和水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建設協調發展的十條建議:一是深入開展大型煤炭基地資源評價,進一步摸清資源家底,為資源管理、開發和宏觀決策服務。二是盡快建立大型煤炭資源、水資源和生態環境信息系統,為大型煤炭基地建設和資源管理服務。三是加大煤炭資源勘查投入力度,通過國家建立的中央煤炭地質勘查基金,重點支持大型煤炭基地預查、普查和必要的詳查工作,控制煤炭一級探礦權市場,并在此基礎上進行礦區規劃,實行二級探礦權市場化轉讓。四是組建國家煤炭資源勘查公司,重點開展大型煤炭基地資源勘查工作,確保大型煤炭基地地質勘查的質量和水平。五是加強大型煤炭基地地質勘查科技攻關工作。六是合理利用煤炭資源,保護特殊稀缺煤種,保證特殊稀缺煤種得到有序、合理地開發和利用。七是完善大型煤炭基地資源開采監管體系。八是完善煤炭資源有償取得和資產化管理制度,改革資源稅費計征辦法,促使企業自覺合理地開發資源,提高回采率。九是理順礦業權管理與煤炭發展規劃的關系,確保大型煤炭基地資源的合理規劃和開發。十是加強大型煤炭基地環境影響評估,促進煤炭開發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該《評價》是受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委托,由中國煤炭地質總局承擔完成的。
編后
煤炭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資源,是實現全國建設小康社會戰略目標的基礎保障。我國13個大型煤炭基地,包括神東、晉北、晉東、蒙東(東北)、云貴、河南、魯西、晉中、兩淮、黃隴、冀中、寧東和陜北等基地,是我國煤炭行業的主力軍,摸清這13個大型煤炭基地的煤炭資源、水資源和生態環境狀況意義深遠。2005年1月,受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委托,中國煤炭地質總局著手進行了我國大型煤炭基地煤炭資源、水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綜合評價。采用多學科綜合分析的方法,以煤礦(勘查區)為基礎,以礦區為單位,以基地為單元,分“煤礦(勘查區)--礦區--基地”三個層次,對大型煤炭基地已利用資源儲量、尚未利用資源儲量及預測資源狀況進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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