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拿大的Trivalence礦業公司目前正在經營Aredro金剛石礦,其年產量約為4萬克拉。它也是目前幾內亞最大的金剛石生產企業。
目前參與幾內亞礦業活動的其他礦業公司還有:Noranda公司、加拿大的Dia Bras勘探公司、英國的Rio Tinto公司、美國的Pinnacle資源公司、加拿大的Searchgoid資源公司等。
四、礦業立法
幾內亞礦業管理的主要依據是1995年頒布的礦業法。礦業法規定,位于地表和地下的礦產和化石物質,以及地下水和地熱資源均歸國家所有。礦業許可證持有者對開采出的物質擁有產權。
幾內亞礦業法規定了以下5種不同的礦業許可證:
(1)普查許可證:憑此證可在勘探或開采許可證地區以外的任何礦化地區進行普查找礦,此證的期限為3~6個月。
(2)勘探許可證:持此證者擁有勘探許可證中指定的所有物質的勘探專有權。此證最大面積為500平方公里,期限為3年,可延期兩次,每次期限為2年。
(3)開采許可證:持此證者擁有開采和自由處理許可證中指定的所有礦產的排他的和自由處置權。許可證依照礦業協議頒發,其覆蓋面積包括可行性研究中闡述的礦床和地表設施的占地面積。期限為10年,可延期5年。
(4)采礦特許權證:此證只授予可行性研究所限定區內的大型礦床的開發。期限為25年,可延期10年。
(5)手工采礦權證:只允許幾內亞人在獲準的地區進行手工開采活動。
為促進幾內亞礦產資源的開發,1995年幾內亞政府對1986頒布的礦業法進行了重大修改,同時頒布了新礦業法。新礦業法的指導思想旨在確定新的發展目標,使礦業活動更加自由化,簡化稅收程序,加強礦業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礦業投資環境,吸引跨國公司開發鐵礦資源,在更大范圍內參與和促進黃金與鉆石生產,并帶動其他礦產資源的開發,充分發揮礦產資源在國家經濟發展中的潛能。
新礦業法規定,實施自由化的礦業經營活動,國家不再自動作為礦業公司的持股人(國家在金、金剛石和寶石項目中仍保留15%“干股”),公司管理權今后歸屬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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