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礦業方面的法律規定
希望在塞內加爾從事礦業活動的礦業發起人必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相關許可證。
勘查許可證期限4年,可延長2次,每次3年。在勘查階段,許可證持有者可以免除銷售稅和設備進口稅,并在勘查活動中享受必要的服務,以及在工程中安裝設備所使用的燃料。
一旦勘查項目成功,許可證持有者就要與國家簽訂一份新的協議,規定在采礦階段雙方之間的關系。
采礦許可證期限5年,可延長;而采礦特許證期限25年,同樣可以延長。
另外,在新上礦山項目中政府擁有10%~15%的干股。
許可證申請最長在30天內完成。所有行政表格都要在同一個地點辦理。在建設和試運行期間,許可證持有者享受特殊稅制,目的是促進塞內加爾礦業發展。獨資經營的礦業公司可把所獲利潤匯回本國。
五、財政政策與相關稅收
在礦業領域從事活動的公司可以享受投資法的優惠。
除常見的向投資者授予的一般保證外,對投資和項目工程還保證資金自由流動(外國人和本國人同等對待)。
公司所得稅為35%,權利金為3%。
六、礦業管理部門
塞內加爾能源、礦山和工業部是礦業的政府主管部門。國內的全部油氣勘探活動由國家石油公司(The Société des Petroles du Senegal (PETROSEN))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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