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銷貿易是一個松散的概念,尚無確定的定義和界限。一般可以把對銷貿易理解為包括易貨、記帳貿易、互購、產品回購、轉手貿易等屬于貨物買賣范疇,以進出結合、出口抵補進口為共同特征的各種貿易方式的總稱。
1.易貨貿易
就嚴格意義而言,易貨是指雙方當事人間等值貨物的互換,不涉及貨幣。
2.反購或互購貿易
在這種方式下,先出口的一方在其售貨合同中承諾,用所得的外匯(全部或部分)購買對方國家的產品。
3.補償貿易
由締約的一方以賒銷方式向對方提供機械設備,同時承諾購買一定數量或金額的由該項設備制造出來的產品,或其它產品。進口設備方用出售產品所得的貨款,分期攤還設備的價款和利息。
4.轉手貿易
這是一種特殊的貿易方式。在記帳貿易的條件下,人們采用轉手貿易作為取得硬通貨的一種手段。最簡單的轉手貿易是根據記帳貿易辦法買下的貨物運到國際市場轉售,從中取得硬通貨。復雜的做法是在記帳貿易項下握有順差的一方將該項順差(實際上是在相當的逆差國家購買貨物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以換取他所需要的商品或設備,然后由該第三方利用該項順差在相應的逆差國購買貨物,運往其它市場銷售,收回硬通貨
1.對銷貿易的有利因素
(1)它是一種可以不動用外匯或少動用外匯就可以發展一國對外貿易的有力手段。
(2)在貿易保護主義盛行的當代,通過對銷貿易,有助于打破西方國家的貿易壁壘,為本國產品,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工業制成品打開市場。
(3)有些方式,如產品回購(補償貿易)或抵銷貿易,除了具有一般對銷貿易所具有的平衡國際收支的作用外,還具有融通資金和吸收外國資本流入的功能。
(4)由于對銷貿易采用的是進出結合的做法,故核算其經濟效益,可從進出口兩方面結合起來通盤考慮,例如,進口盈利,出口虧損,但只要前者大于后者,還是有利可圖的。加之,對銷貿易是由交易雙方私下進行的,這就更增加了決定價格時的靈活性和隱蔽性,而不易被他人所察覺,從而起到補貼出口而不遭報復的作用。
(5)從發達國家角度看,通過對銷貿易,承諾一定的回購,提供信貸或投資 ,不僅可以增強其市場競爭能力,而且有助于推銷一些用現匯難以銷售的產品、技術,爭取到一些廉價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供應。 [1] [2]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