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2.4應采集區內p波與s波的靜校正數據。
5.5.2.5使用一臺(或雙臺)地震儀器記錄多分量信息時,同類波的各個接收道各種因素應一致,儀器與檢波器連接的排序應固定。
5.6 折射波法地震數據采集
5.6.1采用相遇、追逐觀測系統或共深度面元折射法進行觀測。
5.6.2要求記錄背景平靜,能在初至區或續至區清晰地記錄主要目的層的折射波。
5.6.3炮點應布置在樁號位置上。如遇障礙物移動炮點位置時,應在班報上注明。
5.7 垂直地震剖面法(VSP)數據采集
5.7.1選擇波形重復性好的震源類型,并保持激發條件穩定。激發參數應試驗確定。
5.7.2觀測方式、觀測段范圍和觀測點距應根據地質任務的要求確定。觀測點距應同時滿足空間采樣定理。
5.7.3零偏移距VSP偏移距不大于1/8;非零偏移距VSP偏移距不大于井深。
5.7.4采用三分量檢波器接收。
5.7.5在整個觀測段中,一般每200m選擇一個試驗點,以驗證激發因素和儀器因素等是否合適。試驗點可作為校核檢查點,校核檢查點總數應不少于全部觀測點的10%。
5.7.6經試驗后確定的工作因素不得隨意改變,且整個觀測段的工作方法應一致。
5.7.7施工前應沖洗鉆孔,以保證電纜和檢波器下井的安全。下井電纜和檢波器 應當絕緣良好,井下絕緣電阻不得小于2MΩ。
5.7.8施工時,應先做試驗點和校核點,然后在檢波器提升過程中進行正式記錄。 為衰減電纜波,井中檢波器提升到接收位置推靠固鎖后,應放松電纜。檢波器在固定位置上不得停留時間過長,禁止在井底10m以內滯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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