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式中:Qm——礦井所需總風量,m3/min; ∑Qmfi——各采煤工作面和備用工作面所需風量之和,m3/min; ∑Qmdi——各掘進工作面所需風量之和,m3/min; ∑Qmri——各硐室所需風量之和,m3/min; ∑Qmei——其他用風巷道所需風量之和,m3/min; km——礦井內部漏風和調風不均勻等因素的備用風量系數。通?扇1.15~1.25。 4.4.6.2 設計新井時,其他用風巷道所需風量難以計算時,也可以采取按采煤、掘進和硐室的總和的0.03~0.05進行計算之,則礦井的總風量也可按式(24)進行計算: ………(24) 4.5 計算結果表述 4.5.1 編寫計算報告: 礦井風量計算結果應編寫計算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提供的地質、瓦斯、地溫、井型、開拓、開采等方面的資料;按本標準規定的采、掘工作面、硐室、其他用風地點和采區與全礦的需風量計算和選用的風量備用系數;以及其他有關說明。 4.5.2 礦井每五年應結合礦井生產規劃,對礦井、采掘工作面、硐室和其他用風地點的需風量進行驗算,當礦井地質條件和生產條件發生有較大變化時,應按本標準計算方法重新進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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