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的區塊范圍圖(原件,一式1份)(附電子文件1份);
3.探礦權申請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在有效期內并已經年檢(復印件,1份)(附電子文件1份);
4.勘查單位《地質勘查資格證書》,在有效期內并已經統檢(復印件,1份)(附電子文件1份);
5.勘查合同或勘查計劃(原件,1份)(附電子文件1份);
6.勘查項目資金來源證明文件(原件,1份)(附電子文件1份);
7.勘查工作實施方案及附件(原件,2份)(附電子文件1份);
8.交通位置圖(1份)(附電子文件1份);
9.電子報盤(1份)(附電子文件1份);
10.涉外項目還應提交探礦權申請人的公司合同、章程(復印件,1份)(附電子文件1份);
11.協議出讓項目,還應提交協議出讓的相關文件(附電子文件1份)。 上一頁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