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估算構成固定資產原值的資本化利息時,可根據長期借款本金、建設期年數和借款利息率按復利計算,且假定建設期資本化利息只計入固定資產的原值。
(2)流動資金投資的估算
在項目投資決策中,流動資金是指在運營期內長期占用并周轉使用的營運資金。估算可按下式進行:
本年流動資金投資額(墊支數)=本年流動資金需用數-截止上年的流動資金投資額
或=本年流動資金需用數-上年流動資金實有數
本年流動資金需用數=該年流動資金需用數-該年流動負債可用數
上式中的流動資產只考慮存貨、現實貨幣現金、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等項內容;流動負債只考慮應付賬款和預收賬款。
為簡化計算,我國有關建設項目評估制度假定流動資金投資可從投產第一年開始安排。因此,投產第一年所需的流動資金應在項目投產前安排。
(3)經營成本的估算
經營成本付現的營運成本(或簡稱付現成本),是指在經營期內為滿足正常生產經營而動用現實貨幣資金支付的成本費用。經營成本是所有類型的項目投資在運營期都要發生的主要現金流出量,它與融資方案無關。其估算公式如下:
某年經營成本=該年外購原材料、燃料和動力費十該年工資及福利費+該年修理費+該年其他費用
上式中,其他費用是指從制造費用、管理費用和營業費用中扣除了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工資及福利費以后的剩余部分。
(4)營業稅金及附加的估算
在項目投資決策中,應按在運營期內應交納的營業稅、消費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等估算。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