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訂多組分礦床的工業指標時,應以工業價值占重要地位的組分為主要研究對象,兼顧其他有用組分。對有價值的共生有用組分應同時制訂并推薦圈定礦體、估算礦產資源/儲量的工業指標。
◆對礦石中含有的伴生有用組分,應根據具體礦床的地質特征、礦石選(冶)試驗結果來確定并推薦評價指標。有時尚需對有害組分的最大允許含量做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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