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物質的檢測和水質檢測測定方法和標準按規范進行,測定的時間間隔為:每季度測定一次,
水質檢驗:
理化檢驗,夏季每月測定一次,其它季節每季測定一次;細菌檢驗,夏季每日測定一次,其它季節每月測定一次。生產性粉塵中游離二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測定一次。
職業病防治:
職業病的防治工作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把好新職工入礦關,杜絕不適合從事礦山作業的人員帶病上崗;對接觸粉塵和有毒有害物質的作業按規定定期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
三、安全生產責任制
礦山必須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包括: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能部門業務保安制、工人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等制度,才能做到事事有人管,層層有專責,才能分工協作,共同努力,切實搞好安全生產。
礦長要對本礦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各級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其技術負責人要對本單位的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各級職能機構要對其職能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二節礦山消防
一、設計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1995年2月國務院批準公安部擬訂《消防改革與發展綱要》;
3、《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2001年10月10日公安部長辦公會議通過,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二、消防特點
該礦為露天開采,礦石含硫量不高,沒有引起自燃火災的條件。選廠的工業場地、炸藥庫等全部為新建的鋼結構或混凝土結構的車間廠房,供電線路等均為新架設線路,引起火災的可能性較小,但為保證礦山的安全生產,應在生產過程中,應經常檢查,加強管理,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防止火災的發生。 上一頁 [1] [2] [3] [4]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