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條 評估檔案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十五年,屬于法定評估業務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十年。
第三十條 委托人對評估報告有異議的,可以要求評估機構解釋。
第三十一條 委托人認為評估機構或者評估專業人員違法開展業務的,可以向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或者行業協會投訴、舉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或者行業協會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并答復委托人。
第三十二條 委托人或者評估報告使用人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和評估報告載明的使用范圍使用評估報告。
委托人或者評估報告使用人違反前款規定使用評估報告的,評估機構和評估專業人員不承擔責任。
第五章 行業協會
第三十三條 評估行業協會是評估機構和評估專業人員的自律性組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章程實行自律管理。
評估行業按照專業領域設立全國性評估行業協會,根據需要設立地方性評估行業協會。
第三十四條 評估行業協會的章程由會員代表大會制定,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并報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 評估機構、評估專業人員加入有關評估行業協會,平等享有章程規定的權利,履行章程規定的義務。有關評估行業協會公布加入本協會的評估機構、評估專業人員名單。
第三十六條 評估行業協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會員自律管理辦法,對會員實行自律管理;
(二)依據評估基本準則制定評估執業準則和職業道德準則;
(三)組織開展會員繼續教育;
(四)建立會員信用檔案,將會員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評估準則的情況記入信用檔案,并向社會公開;
(五)檢查會員建立風險防范機制的情況;
(六)受理對會員的投訴、舉報,受理會員的申訴,調解會員執業糾紛;
(七)規范會員從業行為,定期對會員出具的評估報告進行檢查,按照章程規定對會員給予獎懲,并將獎懲情況及時報告有關評估行政管理部門;
(八)保障會員依法開展業務,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九)法律、行政法規和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