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嚴格按照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測算確定,具體公式見附件1。上網電價調整后,相應調整銷售電價。其中,工商業用電價格相應調整,調整水平應按燃煤機組上網電量、其他電源上網電量、外購電量情況以及節能環保電價等因素確定,具體公式見附件2;居民生活、農業生產用電價格保持相對穩定。銷售電價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確定調整原則和各。▋r區)調價水平,各類電力用戶具體電價水平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并向社會公布實施。
四、堅持推進電價市場化改革
在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的同時,要堅持推進電價市場化改革,加快電力市場建設,逐步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力價格。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的上網電量電價,由交易雙方自主協商確定。電力市場交易要堅持企業自主協商原則,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不得指定交易價格,不得強制推行對特定電力用戶的優惠電價政策,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發電企業與特定電力用戶強行交易。
上述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此前關于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的規定不再執行。 上一頁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