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熟悉并掌握有關利潤核算方面的制度規定,如實反映企業利潤的形成和分配情況。
2. 編制利潤計劃。根據企業目標利潤和本單位的銷售計劃、成本計劃等有關資料,按年、按季、按月編制利潤計劃,并落實到有關部門,經常督促檢查,采取有效的檢查制度,保證利潤指標的實現。
3. 辦理銷售款項的結算業務。認真審查銷售業務的有關憑證,嚴格按照銷售合同、國家規定或國家政策允許的價格和銀行結算制度,及時辦理銷售款項的結算,催收銷售貨款。發生銷售糾紛,貨款被拒付時,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4. 貨款收回(包括直接結算部分),按規定及時正確地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5. 負責銷售和利潤的明細核算。根據銷貨發票等有關憑證,正確計算銷售收入、成本、費用、稅金和利潤以及其他各項收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審查營業外支出、企業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開支和用利潤歸還的各種專項借款。按規定計算利潤分配,計算應交稅金,登記有關明細賬。要經常核對產成品的賬面余額和實際庫存數,核對銷貨往來明細賬,做到賬實、賬賬相符。
6. 銷貨款是否及時清理回收,有無長期拖欠貨款造成壞賬損失,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壞賬損失的賬務處理。
7. 編制損益表、利潤分配表,進行利潤的分配和考核。根據賬簿記錄和有關資料,編制有關的損益表和利潤分配表。分析考核利潤計劃的執行情況,找出偏離計劃的原因,預測市場銷售情況,提出擴大銷售、增收節支和增加利潤的建議和措施。
8. 協助有關部門對產成品進行清查盤點。要建立健全產成品的出入庫和保管制度。協助有關部門對庫存產品平時進行反復盤點,年終進行全面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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