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1. 本準則由財務部送公司總經理核準、公布后實施。修改時間前。
2. 本部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二名;下設財務科、會計科、出納科、稅務科;各科設科長、副科長各一名,科員若干名。
3. 本部遵守各項經濟法律、法規、條例,加強資金的籌措、管理、運用,促進公司業務的發展、壯大。
二、職能
1. 按公司的經營計劃,提出年度財務計劃。
2. 制訂財務、會計、出納、稅務及預算制度,負責其施行時的有關協調、聯系工作,確實發揮各項制度的功能。
3. 依年度財務計劃,辦理有關銀行借款及往來事項,提供穩定的運營資金來源,有效地動用公司資金。
4. 編制公司年度預算,送呈管理當局審定、評估、參照,從而發揮預算在管理上的控制功能。
5. 依據員工儲蓄存款管理辦法,核辦有關員工儲蓄存款事項。
6. 定期進行存貨盤點,確保公司資產,并使實際存量與賬列數字符合。
7. 依據稅法規定,辦理公司各項稅務工作,力求正確無誤,免遭無謂損失。
8. 依據公司經營計劃,配合公司總目標,制定本單位目標,擬訂本單位的工作計劃,進而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并加以控制。
9. 對外投資的可行性報告分析,對外投資運作的監督及控制,對外投資結果的評估及審核。
10. 現金、票據、契約等的出納、保管及轉移,會計憑證的編制、審核與保管、會計賬冊的登記、處理與保管。
三、各科主要職能
。ㄒ唬┴攧湛
1. 資金的籌措、運用、調度。
2. 財務運用情況的分析,以及財務報表和預算的編制;固定資產的管理。
3. 現金、票據、有價證券的保管,銀行存款的調度。
4. 現金的出納,票據的簽發和記錄。
[1] [2] [3]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