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是銀行應申請人的要求向保函的受益人開具的書面保證文件,是有條件承擔經濟責任的契約性文件,若申請人未按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給受益人造成了經濟上的損失,則銀行承擔向受益人進行經濟賠償的責任。
在國際工程承包中,當事人一方為避免因對方違約而造成損失。往往要求對方通過銀行提供經濟擔保。因為銀行保函屬于銀行信用,一般來說比企業的商業信用來得可靠。
銀行保函既有承包商通過銀行開具的,也有業主通過銀行出具的。因為國際招投標中,業主一方往往有主動地位,所以多由承包商通過銀行開具保函。
1 銀行保函的主要內容銀行保函的主要內容一般在招標文件中有具體規定,承包商可以申請銀行規定的格式出具保函;若招標文件沒有具體規定。承包商可通過銀行按照國際慣例或征得業主的同意出具保函。
保函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擔保人、被擔保人(承包商)、受益人(業主或有關方面);(2)擔保的最高限額和使用貨幣;(3)有效期限;(4)擔保的責任,這是保函的核心內容;應充分、完全,最大化地明確規定雙方的責任。以便一方違約時,另一方可獲得經濟賠償;(5)索賠條件。即一方違約時,另-方進行賠償的憑證;(6)保函的失效,一般情況下,超過有效期,即認為保函已自動失效;(7)合同及擔保書的修訂,適用法律等。
2 銀行保函的種類2.1 投標保函(Bid Bond/Guarantee)投標人在提交標書時,應通過銀行向業主開具一份經濟擔保書,即投標保函。它表明投標人有信用和誠意履行投標義務。其擔保責任為:
(1)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日以前投遞的標書,有效期內不得撤回;(2)投標人中標后,必須在收到中標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去簽訂合同;(3)在簽約時,提供一份履約保函。
若投標人不能履行以上責任,則業主有權沒收投標保證金(一般為標價的3%~5%)作為損害賠償。
投標保函的有效期限一般是從投標截止日起到確定中標人止。若由于評標時間過長,而使保函到期,業主要通知承包商延長保函有效期。投標保函在議標結束之后應退還給承包商,一般有兩種情況:
(1)未中標的投標者可向業主索回投標保函,以便向銀行辦理注銷或使押金解凍,(2)中標的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向業主提交履約保函,業主即可退回投標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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